在深省人大代表推动广东为“蓝天”立法
读特特派记者 甘霖 李舒瑜
2018-01-24 22:43

去年省两会期间,在深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张丽杰等提出关于制定《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1月24日上午记者获悉,根据有关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望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省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调研论证,按程序启动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

去年张丽杰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提出,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建议制订条例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但目前我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尚需完善,联防联控制度举措缺乏必要的足够的法律规范支撑。

省人大环资委审议该议案时认为,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将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积累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制度。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省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复杂,部分区域空气质量不稳定,不仅影响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影响到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制定该条例确有必要,建议列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据悉,除了通过立法解决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法律支撑等问题,该条例的制定还有望探索解决机动车、船舶等移动源排放污染防治、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污染防控以及高污染燃料目录的明确等方面的大气治理难点问题。

见习编辑 李林夕

(作者:读特特派记者 甘霖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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