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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改革试点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一周年之际,深圳再获中央重磅政策“大礼包”——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充分肯定深圳“创造了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新使命新任务。
10月18日,国务院举行发布会,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清单在会上正式发布。
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是国家战略、国家使命,是新时代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法宝,开启了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特征的新时代改革探索。
对照《实施方案》提出的27项改革举措,深圳此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用好用足中央和省赋予的改革自主权,创造更多“全国第一”,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明确了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到2020年年底基础性和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2年完成首批综合授权事项清单任务,到2025年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崔霞)
46项行政事项一站式审批。 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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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深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部署,将营商环境改革作为“一号改革工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完善政策体系,滚动推出“营商环境20条”“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28条”“2020年重点任务清单275条”“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91条”等系列举措,持续解决市场主体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从早期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创业投资条例,到近期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科技创新条例、个人破产条例,再到今天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圳始终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促进法治”,以高质量立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营造优质平等经营环境、创新融资便利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等六大领域,设置9章130项条款,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作出全面规范。这也标志着深圳将在更高的法治化水平上,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更大的改革力度,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提供强有力保障。(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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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创新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一年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新制定法规15部,修改法规7部,以高质量立法引领深圳改革发展。
创新是深圳立法工作的关键词之一。其中,《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立法,创业失败者有机会甩掉债务包袱,重振旗鼓,深圳的市场退出机制也由此更加健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片区条例》是我国首部自贸片区立法,赋予这片“特区中的特区”更多先行先试的权利;《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是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70%以上归属完成人;拟于今天提请表决的《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是我国首部城市更新立法,创新提出“钉子户”可实施政府个别征收,以破解当前城市更新的“拆迁难”。
这些法规为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也为国家层面和其他地区立法率先探索、积累经验。(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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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又传来喜报。8月21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深圳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成为首批获评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这是官方首次开展的全国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评估认定,是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层次全面检验,影响广泛深远。
可以说,从深圳经济特区诞生伊始,法治就深深镌刻在特区发展的基因里,成为护航深圳腾飞的“定海神针”。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是深圳这座以法治为主要底色的城市长期以来为之奋斗的目标。2016年起,深圳每年制定全面、详尽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引,方便各单位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肩负提升市民幸福指数和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使命,深圳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陈出新,为服务和保障全市创新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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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2020年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大年。在这一年中,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落地。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要内容之一,创业板改革对于提升深圳证券市场影响力、促进深圳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改革。目前,注册制的稳步推进已经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截至12月28日,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企业上市数量达61家,更有超100家企业的IPO通过了交易所审核。
深圳是一座创新创业之城,本地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达106家、占比近12%,注册制为深圳企业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机遇,也令城市更具科技创新优势。
站在当前时点,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也被提上了日程。改革的深化势必将提高直接融资效率,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正在不断形成。(熊子恒)
华星光电自主研发的8K高清显示屏吸引众多媒体人的关注。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红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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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人民币试点
10月8日晚,深圳联合人民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红包试点,这也标志着我国第一次大规模数字货币试点正式开启。10月9日至18日,“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活动全面铺开,192万名在深个人通过“i深圳”系统预约“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中签个人使用红包消费876.4万元。
数字人民币是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货币电子支付”。使用数字人民币时,不需要网络、不需要银行账号。只要手机装有DC/EP数字钱包,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实现转账功能,被称为收支双方“双离线支付”。
市民陈先生展示数字人民币页面以及他刚买的书。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杨浩翰 摄
随着数字人民币的脚步越来越近,深圳在该领域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将日益凸显。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这是国家首次在政策层面上提及支持数字货币研究;2020年10月11日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支持开展数字人民币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推动数字人民币的研发应用和国际合作”。(邹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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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模式
今年,正值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成立10周年。前海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自指导下,敢闯敢试,精耕细作,初步形成了 “前海模式”,即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条件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实现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开发开放模式。“前海模式”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即形成了体制机制超常运作的“前海模式”,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创新驱动发展的“前海模式”,形成了粤港澳深度合作的“前海模式”,形成了把握高质量发展规律的“前海模式”,形成了从零起步“画最美最好图画”的新城建设“前海模式”,形成了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的“前海模式”,形成了以“1+6+9”党建工程体系为核心的党建“前海模式”。(张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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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和服务“一带一路”的新平台,地处落马洲河套地区,本是深圳和香港之间的一块飞地,面积约0.87平方公里,系1997年深圳河治理一期工程完成后裁弯取直“造出”的一块区域。
2017年1月,深港两地政府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在河套A区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同时香港也支持深圳将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的约3平方公里区域规划打造成为“深方科创园区”,共同构建3.89平方公里“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红声 摄
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首次提出了“要规划建设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为之前的名字加上了“河套”两个字。至此,这一区域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当中唯一的一河两岸、一国两制的合作区,其中0.87平方公里适用香港的制度,另有3平方公里适用深圳的方式。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服从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将成为特区中的特区。伴随着各种制度要素、技术要素、人才要素、资本要素在这块区域的复合叠加,粤港澳大湾区正驶入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深度融合和创新合作的新阶段,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也步入发展“快车道”。(赵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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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
今年,深圳认真落实省委要求,全面强化“一核一带一区”主引擎作用,着力打造开放“大平台”、交通“大体系”、经贸“大网络”、湾区“大市场”,全面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担当作为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深圳加强与广州“双城联动、比翼双飞”。按照两市签署的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全方位推动产业、科技、金融等领域对接合作。在今年10月举行的广州深圳“双城联动”论坛上,两市相关部门签署科技创新、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智能装备产业等七个领域的专项合作协议,两市合作不断深化,联动发展效应、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深圳高起点打造深圳都市圈。着手高标准编制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强化深圳先行示范区引领带动作用,携手东莞、惠州等城市,推动以知识经济为主的“半小时核心圈”、以产业集群为主的“1小时通勤圈”和以配套支撑为主的“2小时经济圈”三圈联动,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优势互补、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民生服务共建共享,推动深圳都市圈一体化均衡发展。(崔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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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模式
深汕特别合作区是全国首个特别合作区,也是深圳的一块飞地,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全国其它飞地更多的是指产业园区,而深汕特别合作区走的是一条升级赶超之路,要在一片工业化根本没有起步的荒芜之地,高标准建设一座中等规模的新城,从产业布局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都由深圳全面主导,开辟了打造中国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首创者、飞地治理模式首创者、飞地农村城市化实践首创者的先河。
深汕特别合作区坚持以“规划引领、基础先行、平台带动、产城融合”为发展思路,以“总部+基地、研发+生产、智慧+运用”为发展模式。作为深圳第“10+1”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总体规划纳入深圳市第四版城市总规一同编制。今年3月5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明确了“一心、两轴、三带、四组团”总体空间布局。目前,已组织编制各类规划项目62项,完成了土地利用、综合交通、城市风貌、保障性住房等一系列规划工作,确保了新城建设科学有序。其中,滨海地区《新生共栖》方案,获得了2020年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最高奖项——杰出奖。(石义胜)
实习编辑 陈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