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易燃液体,南朗阿叔遭行政拘留5天

中山消防
2020-12-29 22:28
摘要

为深刻吸取小榄"11.13"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南朗大队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为深刻吸取小榄"11.13"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南朗大队加大对辖区社会单位违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现场情况

检查中发现,检查人员发现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榄边工业区的尚隽家具有限公司公司涉嫌非法储存天那水、固化剂等易燃物品,储存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该物品属危险品第3类:易燃液体。

整改完毕

经查,该家具公司李某存在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李某也对自己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李某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处罚决定书

编辑 董雯静

(作者:中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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