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去年深圳立案侦查5名厅局级干部
读特​记者 李舒瑜
2018-01-19 08:36

过去一年,我市坚持反腐肃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年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1人、厅局级5人。昨天(18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雁林在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透露上述信息。

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2人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2人,同比上升31.2%。

一方面,突出查办大要案,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21人、厅局级5人。另一方面,深入查办基层腐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办理了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春明涉嫌受贿等系列案,立案侦查32人。同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领域立案侦查57人。深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行为,依法介入社会广泛关注的“4·29”公明爆燃等重大事故调查28起,立案侦查5人。

我市检察机关还持续开展追赃追逃专项行动,成功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1名,从境外追逃5人。

纠正减刑假释等执行不当76人

去年,市检察机关聚焦社会关注的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问题,不断强化诉讼各环节的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59件、撤案15件;追加逮捕48人、追加起诉416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3165人、不诉566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431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9件。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清理久押不决案件35件,督促有关部门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22名罪犯收监执行,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6人,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人员17人。严肃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7人。

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缩短11天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深化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遴选673名员额检察官;坚持员额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倾斜,70%以上员额配置在基层。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权力比重达60.4%;深化职业保障改革,出台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实效相衔接的绩效考核机制。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18965件28034人,受理审查起诉25159件35723人。办案数量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改革以来,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审查逮捕案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0.2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缩短11天。

见习编辑 黄小菊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