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热议智慧城市建设:建设“聪明又细心”的深圳

读特记者 任琦
2018-01-19 08:28
摘要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智慧城市”的概念炙手可热,围绕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

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智慧城市”的概念炙手可热,围绕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他们认为,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深圳要建设智慧城市、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政府工作报告对此又进行了明确部署,集思广益、齐心协力,实现蓝图可期。未来,深圳市民将生活在一个更加便捷、更加和谐、更加美好的宜居宜业之城中。

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公共服务

打造一流智慧城市,政府要率先垂范。市政协委员张耀华、余玉陶、张少华建议,加强政务机关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共享。

创建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客观需要。“十二五”期间,深圳把信息化作为解决现实紧迫问题和发展难题的重要战略措施,信息化整体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深圳的信息化发展也面临多头管理、互联网与制造业等行业融合创新不足、基于大数据的治理和决策能力不强、基于互联网的公共服务便捷性不够等诸多问题。

张耀华、余玉陶、张少华委员建议,全市要有效统筹,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和内网的网络平台,实现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100%可在网上查询,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在全市形成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社会事业和政府业务领域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通过大数据库的建立、完善信息电子化,充分实现“无纸化”办公,提高政务便民服务的规范化水平及效率。“政务系统的全面信息化建设,将带动低信息化行业的信息化建设,为智慧城市添砖加瓦。”

交通是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当下,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统公交的深度融合,为智慧交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新的契机。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也将目光聚焦在这一创新变革上。

“车联网和无人驾驶是下一代智能交通系统的核心。为了应对自动驾驶时代的到来,深圳应紧抓自动驾驶发展机遇,研究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新一代智慧交通基础设施超前部署的相关研究工作。”市政协委员张晓春建议深圳超前谋划和布局新型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尽早启动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体系研究,在新时期交通强国建设中发挥先锋示范作用。“我们要拥抱车联网和无人驾驶时代,为深圳未来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有益路径。”

李淑妍委员对此有强烈共鸣。她认为,深圳要抢占先机,建立中国未来新能源与智能驾驶公交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和生态系统,打造区域和行业范围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效应的智慧交通产业链孵化器,培育世界级智慧交通产业集群。同时,她还建议,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搭建政府、公交企业、高等院校、高新企业和科研院所组成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着力形成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三链融合”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

多管齐下开展“城中村”综合整治

“一方面是由于土地紧缺导致一些产业项目难以落地,一方面是基础设施不足,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的‘城中村’占用了大量土地。解决这个矛盾,需要我们下大力气推进城中村的综合整治,既改善居民居住质量,又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释放产业和公共配套空间。”市人大代表欧瑞志、陈志勇等提出,“城中村”治理的进度要加快、力度要加大。

欧瑞志、陈志勇等代表谈到,目前由开发商主导的城市更新对深圳的城市建设虽然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缺陷,开发商追求收益最大化,城市更新项目一般都是以商品房居多,产业用房少,加之容积率高,开发强度大,城市配套不足。为此,代表们建议,加快出台《深圳城市更新条例》,明确规定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则上由政府主导,破解土地性质、功能调整的政策瓶颈。在改造过程中,突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改造项目只建设回迁房、人才房、产业用房和城市配套设施,不建设商品住房。特别是应多让利给原居民,提高置换、补贴标准,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从而赢得他们最广泛的支持,提高改造效率。

“城中村”的综合整治,除了更新改造,还要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环境。市政协委员王坚认为,实施城中村的规模化租赁与综合整治结合模式,可以有效解决“城中村”安全和消防问题,完善配套设施,提升住房居住品质。

王坚委员表示,“城中村”是深圳住房租赁市场的供应主体之一。但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建设无序、建筑密度大、人员密集复杂,各方面环境与深圳的城市定位格格不入。他建议,在前期个别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综合创新运营模式,并将之与全市“城中村”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有机结合,寻求消除“城中村”安全、消防隐患、公共配套不足等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他提出,首先要加强政策顶层设计,从市一级层面建立有多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寻求制度突破。其次要统筹市场宏观规划,政府在鼓励市场多主体投资并参与“城中村”规模化租赁的同时,完善市场的准入标准,统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市场的宏观规划管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应建立租金监管制度,政府需要从宏观角度研究完善租金管理办法,防止‘城中村’房源规模化改造运营后,带动片区租金投机性上涨和规模化垄断性上涨。”

关注治理细节打造宜居城市

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2018年确定为“城市质量提升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要系统提升城市品质,打造更加和美宜居的城市环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中对此都十分关注,他们认为,城市治理要从细节出发,不断完善提升。

“在深圳的公共场合,常常看到坐轮椅的老人和推婴儿车的母亲,在一级一级的台阶前望而却步。这两年,连香港的残疾人机构都多次来信来函,希望深圳进一步改善口岸、商场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市政协委员曹艳、高金德说,无障碍设施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深圳应在这方面加强修炼,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儿童等人群创造出行便利。

他们建议,深圳应尽快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地方性规划、法规和标准,从制度上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监督机制,为新建和已建的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和环境无障碍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全市统一进行一次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执法检查,查漏补缺,让已有的无障碍设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要加强对新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并在既有建筑中有计划地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城市规划、设计和建设中,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其中,统筹兼顾,同步实施。尤其是在城市地铁和轻轨、机场、铁路、车站、码头等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和落实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并提供相应服务。让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出行都有尊严、更安全。

随着绿色出行观念的普及,以及共享单车的出现,越来越多市民愿意选择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市政协委员刘国华在提案中表示,在市区公共道路增设自行专用车道,对于宜居城市的建设十分必要。

他建议,对于新开工或者正在改造的道路,应在道路建设阶段就考虑增设自行车道;对于已经在用的主干道,可以考虑在紧邻人行道上开辟专用自行车通道。在城市住宅区、商业区的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自行车的路权问题,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和支路开辟自行车交通系统,逐步形成地区性的自行车通行网络。“期待深圳也能像欧洲的城市一样,鼓励市民骑自行车绿色出行,让自行车道成为城市文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任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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