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向两会报告工作。报告指出,2017年深圳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48842件,同比上升31.7%;办结376913件,占全省21.5%;其中法官人均结案408件,同比多结125件,收结案总量和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均位居全省第一。深圳市中院受理案件54212件,办结43957件,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报告显示,过去的一年里,深圳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1006件28402人,依法打击盗窃、“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从重惩处杀人、抢劫、绑架、涉黑等严重暴力犯罪,推进“平安深圳”建设;依法惩腐肃贪,审结王帅廷、司献民贪污贿赂15等职务犯罪案件185件253人,彰显从严惩治腐败的决心。
尤其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深圳法院坚持“最严厉的处罚”,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制售假药劣药犯罪案件168件283人,依法重处纪维维等8人生产、销售假药,有力震慑犯罪分子;依法判决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使用回收“烤鸭油”制作食品的众兴河粉厂罚款4400余万元;审结省消费者协会对20 名“病死猪肉”销售者提起的全省首宗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6,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保障深圳创新之都建设,深圳法院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深化和发展“三合一”审判“深圳模式”,审结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等知识产权案件23508件,上升57.9%,占全省二分之一、全国十分之一。
2017年,深圳法院在受理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当事人服判息诉率稳步提升,深圳市中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下降1.7%,全市法院再审启动率下降11%,信访投诉率下降26.5%。其中“福昌电子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徐某军拒不支付抚养费案”被评为全国十大执行案件,“引领平安公司与平安保险、中超联赛公司商标权纠纷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