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兵办发布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启达
2020-12-24 19:35

记者24日从省政府征兵办获悉,依据广东省2021年兵役登记要求,广东省适龄青年应在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兵役登记。

2021年兵役登记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本省户籍男性公民(含在本省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非本省户籍大学生)。大学文化程度24周岁前,高中文化程度22周岁前,初中文化程度20周岁前的男性适龄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要进行补登。所有登记工作应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完成。

男性适龄公民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乡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往年已经参加过兵役登记的男青年,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核验。普通高校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或核验。

登记流程主要分为五步:

一是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二是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三是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四是初检初考得出结论。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考,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五是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放给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依据。

省征兵办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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