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危险货物,稍有不慎,就是行走的“炸弹”。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去年共开展全市集中整治“春雷行动”18次,查处各类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案件1433宗,其中非法营运案件410宗,查扣黑油车231辆。
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满足特定技术条件和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载货汽车。我国法律规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应当具备相应的车辆及设备、停车场地等条件,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个人和企业明知自身不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仍铤而走险进行非法危险货物运输,这样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一旦上路,无疑就是潜在的“炸弹”,严重威胁道路通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通过错峰执法、仔细排查,查处了多辆危险车辆,为道路安全成功“拆弹”。
案例1
“佯装术”看似天衣无缝,难逃“拆弹专家”法眼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坪山大队开展周末错峰执法行动,在丹梓大道设置执法点对过往可疑车辆进行检查。 当天上午10时38分许,执法人员依法拦停粤B0J97E轻型厢式货车进行检查,发现司机神色慌张。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要求司机配合检查打开车厢,发现里面载满塑料空瓶罐等废品,司机也表示其是做废品回收生意的,刚收了废品准备运去卖掉。执法人员细致观察,发现该车驾驶座后排位置安装有流量计、油泵、油枪等加油设备,凭借以往执法经验,执法人员判断该车存在猫腻。于是将车厢内废品层层卸下,竟发现车厢内安装了一个大油桶,桶内装有800余升0#柴油。眼看自己的“佯装术”已被识破,司机对自己非法运输柴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交运通系统核实,粤B0W5U9没有道路运输证,当事人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案例2
闹市中随意使用氢气瓶,车辆设备被执法人员暂扣
上个月的一天上午,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南山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行动,约9时55分,执法人员巡查至常兴路时,发现南山文体中心人流涌动,原来这里即将举行一场公益宣传活动。此时,活动现场路边一辆陈旧的白色面包车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执法人员走近发现车尾装着绿色长罐的气体瓶,一名操作人员已卸下1罐气体,通过塑料管在给空中气球充气。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面包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后尾装有11罐氢气瓶,是从龙岗区运来的,现场已用完3罐氢气,还剩1罐暂未使用,其它为使用完的空氢气瓶。执法人员通过查询执法系统,显示该面包车无《道路运输证》,也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更让执法人员惊讶的是,该面包车曾非法运输危险品被查处,但当事人不知悔改,继续在大街小巷非法运输危险物品。执法人员向该面包车车主表示,氢气是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通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该车主廖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了车辆。
案例3
运政、公安联手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近日,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宝安大队联合辖区公安部门开展严打辖区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专项行动。当天下午4时,执法人员接市民举报,在沙井街道和一裕弘工业园某科技公司门口,一辆粤A***A5面包车装运的易燃化学品正在卸货作业。执法人员迅速与公安民警抵达现场,了解情况,控制了司机。司机表示车上装运的是天那水等,从广州运到沙井,重296公斤。执法人员同时对货物的商标进行检查,发现有易燃危险品警示标志,属三类易燃危险化学品。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各司其职、紧密配合,调查取证后,司机被公安民警带走,实施行政拘留,违法运输车辆由交通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暂扣。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