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一年通报30多起高校贪腐案:权力集中,资源富集,相对独立
《人民法治》杂志
2020-12-18 19:03

“一把手”频频落马,学术不端、师德失范事件大量曝光,反腐之风在高校劲吹,高校并非社会监管的“法外之地”。

近期,针对高校腐败案和学者教授学术不端、师德失范乱象密集的曝光与通报,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10.3 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唐农被查。

10.7 河南大学发布情况通报,宣布将文学院教师侯运华调离教师工作岗位并撤销其行政职务,此人之前被女学生举报性骚扰。

10.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长夏建国被查。

10.16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11.2 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蔡翔因贪污获刑三年六个月。

11.4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丁辉落马后,副校长沈志莉也相继落马。

11.11 教育部网站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提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基本底线,旨在纠正高校导师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11.11 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吴松因受贿被逮捕。

11.19 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发布消息,确定该院身处“学生123页材料实名举报”风波的教授张裕卿学术不端行为属实,解除其聘用合同。

11.24 山东警察学院原党委书记张春义被“双开”。

高校“关键少数”:重点易腐人群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先后通报查处了30名左右的高校厅局级领导,其中高校党委书记、校长(院长)占比超七成;从涉案高校看,遍布东南西北中,涉及上海、广西、黑龙江、广东、云南、吉林、山东、安徽、内蒙古、北京、四川等10余个地区。这些高校既有本科层次的大学,也有专科层次的院校,既有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交通运输部部属院校,也有省管高校,足见高校贪腐分布面之广。

高校权力集中,资源富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腐败的机会和发展的机遇并存。高校腐败有一般腐败的普遍性,又有教育行业的典型性,基建采购、后勤、人事、招生考试、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领域,每一块都存在着寻租空间。涉案者多为“实权人物”,他们掌控着高等教育的人、财、物等重要资源。遏制高校腐败,应向这些高风险的关键环节出重拳。

如何加强对高校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确保其廉洁用权、规范履职,成了舆论热议的焦点。

以校长为例,校长是管理者、教育家、企业家,同时还有行政级别,可谓集学、商、政三种权力于一身,因此对其监管和监督就尤为重要。而一直以来,对于高校校长的外部监管、内部权力的分解和制约方面,都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随着高校扩招和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国内高校的基建规模越来越大。一些高校领导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在安徽中医药大学任职期间,王键利用担任党委委员、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校)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校企合作、医药器材经销、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受贿600余万元。

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蔡翔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上的便利,虚列学生劳务支出、虚假发票报销、虚列会议费支出、违规转让国有资产骗取公共资金72万余元。

上述案例也体现了高校对于在任期间校长、副校长审计监督的乏力。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原本是中国传媒大学校办企业,2012年改制成为中国传媒大学下属国有独资企业。高等院校利用自身优势做实业本无可厚非,但由于财务监管跟不上,一些教职员工法制意识淡薄,待遇发放混乱,管理漏洞多,导致公司资金、收取的费用被领导随意支配。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指出,高校“蛀虫”从充值电话费,到重复报销车票,再到虚开发票、编造虚假账目——套取科研经费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相比基建腐败,贪占科研经费具有更大的欺骗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文章指出,高校具有“小社会、大基层”的特点,校内人员规模庞大,亲属、同学、同门、同乡等关系复杂,属于典型的“熟人社会”。如王键的“双开”通报中就有“纵容亲属插手学校工程建设,并伙同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此外,从落马高校领导的简历看,一些高校校长长期在一个单位任职,利益关系交织,很容易出现一言堂、人身依附、拉帮结派、群体腐败等现象。比如,北方工业大学校长丁辉通报被查三周后,与其搭班3年的副校长沈志莉也落马了。沈志莉自2006年11月获任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2017年12月晋升党委常委、副校长后,在北方工业大学担任领导职务长达14年。

师生:经不起审视的权力关系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

较其他职业而言,教师本来应肩负更重的道德责任。然而,当下鱼龙混杂的现实却说明了高校并非一方净土,师风师德的整顿迫在眉睫——学术造假成了一些教授学者获取名利的捷径,导师疏于指导、侮辱学生人格、无理由延期毕业、性骚扰等事件频发。师生关系中,导师本是强势一方,其权力若得不到充分约束则会走向滥用。作为弱势一方的学生,往往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为了前途只能忍气吞声。

近期,一则《实名举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张裕卿和其女张丝萌学术造假》的举报信引人关注,举报者吕翔为张裕卿曾经的学生。

举报材料中列出张裕卿多项学术造假行为并罗列相关证据:其所教学生硕士毕业论文数据造假、张裕卿指导举报人实验数据造假、张裕卿发表学术论文造假、张裕卿一稿多投和抄袭等。

除张裕卿本人所涉的问题外,吕翔还同时指出张裕卿之女所涉的学术不端问题。举报材料称,张裕卿多次利用天津大学硕士生论文帮助其女儿进行学术造假。“造假的文章一共7篇,其中‘一作’4篇,‘三作’3篇,他女儿的文章数已经超过天大化工学院对博士毕业的要求。”

11月19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称,经调查组初步查证,认定张裕卿教授学术不端行为属实,已解除与张裕卿的聘用合同。

2018年3月,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三学生陶崇园坠楼身亡事件曾轰动全国。事发后,陶崇园的家属结合其生前对导师王攀的抱怨,以及在其电脑中发现的从2017年10月以来陶崇园和王攀相关的聊天记录和邮件往来,认为陶崇园的自杀和导师王攀有关。对此,武汉理工大学曾提出要对王攀进行“严肃处理”。

然而,2020年11月20日,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关于学校2020年通过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教师名单公示》中,王攀赫然位列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教师名单之中。

此举引发网友愤怒:一个师德师风存在不良记录并造成恶劣后果的教师,何以这么快“复出”?在舆论压力下,11月27日晚,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发布通报称,王攀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不予通过。

王攀曾有一张光鲜的学术履历。公开资料显示:他曾经参与创立武汉理工大学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中心并任副主任,10余次担任国际会议主席(副主席)、程序委员会主席、专题会议主席、程序委员会委员、分会主席,还是10余家国内外学术刊物的客座编辑或审稿人。

对此,中青评论客观指出,在现代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很少有研究者能够完全不依靠他人的帮助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导师与研究生除了师生关系,也存在科研上的协作关系,很多导师的课题研究成果背后凝聚了众多研究生的努力。只要这种协作关系能够促进研究生学习和成长,就是正当的,当然,对于研究生在参与课题过程中付出的额外劳务,应当以合理标准提供报酬。

对学校而言,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科建设不应该是一道难以取舍的难题。学科建设虽然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实力,但关系到学生权益的师德师风才是学校声誉的根本。从长远看,学科建设能否获得长足进步,也取决于师生关系是否健康、科研团队的内部氛围是否融洽。

以案促改:制度成果初显

高校应是知识灯塔、道德高地、人文重镇,这直接关系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等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滋生腐败的土壤仍然存在,高校反腐形势紧迫。

改革由问题倒逼产生,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随着招生制度逐步健全,招生考试环节的腐败行为被有效遏制。“但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面试等环节,廉洁风险仍然存在。”重庆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陶举虎说。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披露,前不久,由北京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领办,抽调4所市属艺术类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查处了中国音乐学院艺术招生有关问题,目前已处理相关人员4人。中国音乐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刘宇介绍:“市纪委监委采用‘领办’这种办案模式,既发挥了上级机关专业素质高、组织能力强的优势,又弥补了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办案经验相对缺乏等不足。”

这是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高校反腐持续加码的一个缩影。

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据中央巡视办消息,此后有174家中央单位党组(党委)建立了巡视巡察制度,其中就包括了31所中管高校。

31所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涉及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3个部门,以及驻教育部、工信部、中科院等3家纪检监察组和北京等18个省(市)纪委监委,中管高校纪委接受属地省(市)纪委监委的领导,接受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同时,中管高校纪委系学校的内设纪委,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意见》实施一年多来,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逐步落实落地,制度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宋伟认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示范作用,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这些经验做法可以固化为制度,转化成为高校管党治党的制度成果。

“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几个变化值得关注:第一个变化是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发生变化,增强了独立性和权威性;第二个变化是赋予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监察权,大大提升了监督能力,监督效果呈现强化的态势;第三个变化是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力量不断增强。”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高校纪委注重监督高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这点尤为重要,实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1月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针对导师“让学生干私活”“侮辱学生人格”、甚至“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等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对于违背《准则》的教师,教育部明确指出,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日,四川大学8个学院先后发布《研究生退学处理决定公告》,对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300余名研究生,作了学籍清退处理。

此举为双向惩罚,被认为公平合理。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万学红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明:“只要3年以内有2个同学,在最长学习期限内没毕业,或者3年以内有2个同学,没有就业,导师就要停止招收研究生1年。”

见习编辑 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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