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一万!园山重罚违规立柱广告行为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严慧玲
2020-12-16 18:00

为提升城市景观品质,释放城市立体空间,近日,龙岗区园山街道执法队针对水官高速公路-园山路段大型立柱广告牌2处到期未拆除的行为,对其开具处罚10000元。

据悉,园山街道执法队前往水官高速公路园山路段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大型立柱户外广告牌2处到期仍未执行拆除行动,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相关渠道找到该广告牌业主,在得知其未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证后,园山街道执法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广告牌业主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2宗,责令其(7天)限期拆除整改到位(面积均为450平方米)。并约谈企业负责人告知其违法条例,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对其处罚10000元。

下一步,园山街道执法队将持续跟进后续拆除工作,对于‘不定时炸弹’违规立柱广告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宗,重罚一宗,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筑守城市安全。

编辑 姚静霞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实宜 通讯员 严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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