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打火机致火灾终获刑!中山这起火灾案判了
2020-12-15 21:17

工作场合一次不经意的玩闹,竟引发一场蔓延四层楼、多人被困、致损达290万元的火灾。近日,记者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栏大队了解到,今年4月发生在横栏镇永兴工业区的这场火灾案正式宣判,被告人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今年4月14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一真空镀膜公司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5人被困。

今年4月14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一真空镀膜公司发生火灾,现场浓烟滚滚,5人被困。中山市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参与救援及扑救工作。因救援及时,5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两名消防队员在救援中因体力透支被送院治疗。

火灾发生后,中山市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参与救援及扑救工作。因救援及时,5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两名消防队员在救援中因体力透支被送院治疗。

根据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出具的该案刑事判决书,2020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齐某在其供职的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园内某公司7楼上油房上班期间,为了吓唬工友王某某,齐某在作业车间内两次点燃打火机,在第二次点燃打火机后,上油房油池上方的可燃蒸汽立即遇明火发生爆燃,并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成火灾。火灾最终导致该公司5、6、7、8层楼的办公设备、线路、存货等被烧毁,部分建筑受损,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本次火灾烧毁的各类物资定损金额达人民币297.94万元。

经中山市公安机关及消防救援部门联合调查认定,起火原因是由于该公司员工齐某在车间内点燃打火机引燃上油房内可燃蒸汽所致。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火灾烧毁的各类物资定损金额达人民币297.94万元。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的发生看似偶然,其实也有其必然性,很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存在类似的消防安全隐患。例如,对员工教育管理不严格,关键岗位员工缺乏基本安全意识,长期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易燃易爆车间;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出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没有落实登记制度,管理过于随意;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擅自改变建筑原有疏散布局,擅自装修覆盖原有自动消防设施,未能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缺失,员工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不足等。

经中山市公安机关及消防救援部门联合调查认定,起火原因是由于该公司员工齐某在车间内点燃打火机引燃上油房内可燃蒸汽所致。

中山市消防救援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务必从此次火灾中吸取教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库房、车间等必须严格人员出入登记、物品存取登记手续,禁止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绝火源,落实最严格的管理;企业应经常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确保所有员工熟悉企业的各楼层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的位置和数量,掌握基本的逃生自救技能;建筑投入使用后,企业不得擅自改建、扩建和室内装修,不得改变建筑原来的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施的位置等,确需改动的,应重新报批。

延伸阅读

失火罪

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特征:

(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

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编辑 董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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