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无病”变“有病”,“小病”变“大病”,这个团伙被严惩!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2020-12-13 10:50
摘要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

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收官之年。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罗湖法院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要求,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严惩与以扫促建相结合,采取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法,扫黑恶、除隐患、防未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推动长效常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近日,记者从罗湖法院获悉一宗医疗行业的强迫交易案。

2015年9月23日,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11月24日,改名为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公司地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迎春路18号。在逃犯罪嫌疑人游某敢法人代表任期至2018年6月25日。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成立后,通过多渠道的广告形式,吸引患者上门求诊。在患者求诊的过程中,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各岗位人员分工明确,形成体系,接诊医生、治疗护士、手术医生等相关工作人员相互配合,通过各种手段医疗欺诈,让患者接受过度医疗,达到收取高额医疗费的目的,并称作“开发病人”。患者上门后,诊疗医生会让患者做身体检查,检验科医生配合诊疗医生修改患者的检查数据,诊疗医生以修改过的检查数据为依据,给患者讲解病情,开出手术治疗的方案。手术医生接到患者手术后,在手术室利用患者渴望治愈的心理,把“无病”变成“有病”,“小病”变成“大病”,威胁恐吓患者,迫使患者接受进一步高额治疗。术后,护士在为患者术后护理的过程中,安抚患者,继续推高护理费用。被告人张某春自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在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任医务科长,负责处理医疗纠纷;被告人杨某波自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在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任外科手术医生;被告人蒋某花自2015年11月11日至2018年8月在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任治疗室护士。

2017年11月,被害人杨某学到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就诊要求进行600元的包皮切割手术。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民(另案处理)接诊被害人杨某学,并采用欺诈的方式让被害人接受费用较高的包皮切割手术套餐。被告人杨某波任手术医生,在为被害人杨某学手术进行一半时,趁被害人麻药即将退去之际,要求被害人增加手术项目,被害人不同意。被告人杨某波带被害人杨某学去见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民。杨某波、王某民相互配合,迫使其接受更多的治疗。被害人共花费医药费22889.46元。术后,杨某学感染便投诉有关部门。张某春出面安抚被害人并开展协调工作。经深圳市医师协会认定,涉事医师在为患者杨某学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和医疗欺诈行为。

2017年6月3日,被害人陈某超到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进行包皮切割手术。在逃犯罪嫌疑人温某霞(另案处理)等采用上述手段,威胁、强迫被害人接受高额手术。术后,由被告人蒋某花为被害人陈某超护理。后因受害人报警,跟医院协商减免费用,只缴纳828元。

2017年6月5日,被害人黄某到深圳德尚泌尿外科医院就诊。被告人杨某波任手术医生,在为被害人黄某手术进行一半时,趁被害人麻药退去之际,要求被害人增加多项手术,被害人被迫接受。被害人共花费医药费35588.78元。

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某春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杨某波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蒋某花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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