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年筹建30万套以上人才住房
记者 肖意
2016-07-01 16:36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深圳人才俱欢颜!

只要你是人才,相信不久的将来,在深圳就能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6月30日下午,马兴瑞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

将全市人才住房纳入统一管理体系

会议指出,人才问题关系深圳长远发展大计。《若干措施》是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人才对于住房的后顾之忧,再引“孔雀东南飞”,打造“人才新高地”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全面缓解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增强人才吸引力,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城市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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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若干措施》对于大力推进人才住房筹集建设、努力实现住有所居都有那些硬举措?

《若干措施》包括创新和完善人才住房制度顶层设计、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以及建立健全人才住房工作保障机制等部分,目的是通过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逐步缓解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增强我市对于人才的吸引力、竞争力。

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

《若干措施》提出,要积极构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政策体系,建立全市统筹与属地负责的人才住房管理体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全市人才住房政策总体框架内,自行建设筹集和供应人才住房。

同时,要通过加大用地供应、利用城市更新和棚户区项目配建、充分挖掘存量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完善人才住房公共配套,项目尽可能安排在轨道交通周边区域,满足人才工作和生活需求。

“十三五”期间筹集建设人才住房不少于30万套

当前,商品房价格高企、土地资源紧缺等现象,已对深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造成了较大压力。

“十三五”期间,我市筹集建设人才住房不少于30万套。其中,将通过城市更新配建将提供13万套人才住房,有条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除满足拆迁安置需求外,其余住房均配建为人才住房。

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

人才住房原则上不得转变为商品住房上市流转,以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住房的居住功能属性,避免投资利益驱动。

人才认定标准实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同时,合理确定人才住房建设标准,优化人才安居实施方式,建立人才住房分区分类供应制度,处理好人才住房与基本住房保障的关系,确保人才住房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市人才安居政策过去五年惠及32万多人才

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市专业技术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的增量将达到80多万人,相应的人才住房需求预计将达三十多万套。

2010年以来,我市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安居政策,租售补相结合,共惠及人才逾32万人。

来源 圳能量公众号

编辑 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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