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5人涉“暴动”罪提堂,年龄最小15岁

中国新闻网
2020-12-11 15:39
摘要

5人均被控“暴动”罪及“暴动时使用蒙面物品”罪,其中两人还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及破坏财产”罪。

香港5名年轻人涉嫌去年10月7日在港铁兆康站和轻铁兆康站一带参与暴动,于12月11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5人均被控“暴动”罪及“暴动时使用蒙面物品”罪,其中两人还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及破坏财产”罪。

各被告年龄介乎15岁至33岁,分别报称地产经纪、学生、售货员等。他们暂时无需答辩,获准以不得离开香港、遵守宵禁令等条件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2月5日再讯。

香港警方表示,案发时逾百人在兆康站集结,并使用槌、铁管、削尖硬物等破坏轻铁站设施,导致100万港元财物损失,对现场附近居民及乘客安全构成威胁。经深入调查和征询律政司意见后,警方于2020年12月10日拘捕上述被告。

编辑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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