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深圳市举行2020年深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0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864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16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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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松
今年是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副主任米勇介绍,全市持续保持严惩黑恶犯罪高压态势,专项斗争以来共破获涉黑涉恶案件6858件,刑拘犯罪嫌疑人17065人,特别是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不放松,对22宗中央、省级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依法采取提级办理等措施,完成了在侦存量案件阶段性清零任务,在社会面形成了强大震慑效应。
同时,加大追逃力度,紧盯重大涉黑恶案件在逃人员不放,共抓获逃犯2392人。其中,全市公安机关聚焦“逃犯清零”,以“铁网6”追逃行动为抓手,综合运用智慧追逃、传统追逃、上门劝降等方式,实施精准抓捕,现已抓获目标逃犯26人。
执行到位铲除“黑财”3.5亿余元
“打财打伞”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市纪委监委把惩腐打“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一个重要战场,与打“虎”、拍“蝇”、推进基层正风反腐等工作一同部署推进,建立重大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全覆盖督导约谈,对惩腐打“伞”短板和漏洞集中梳理,先后19次带队对各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相关案件承办部门进行督导。
在铲除“黑财”方面,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深圳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要求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对涉案财物(包括孳息)须分别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并单独成卷,为打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院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涉案财物处置入库专项行动,建立审判与执行无缝衔接机制,一审、二审生效判决案件资产金额达3.75亿余元,已执行到位3.5亿余元。
加速推进中央、省挂牌督办案件办理
在“案件清结”方面,深圳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严格审限和诉讼流程管理,高效推进“案件清结”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6件1599人,全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337件1602人,检察机关在诉存量案件、审判机关在审存量案件均完成阶段性清零的任务。特别是,深圳以全国扫黑办开展的“涉黑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部署为抓手,加速推进中央、省挂牌督办案件办理,如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01”陈永森等人涉黑案件及省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的“2·09”黄进一等人、“1·05”王小西等人等涉黑案件均已二审终审。
同时,严格依法办案,各级公检法部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案件定性、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定罪量刑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斗争以来,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不构成黑恶犯罪的有31件161人,始终严格做到罪刑相适、不枉不纵。
大力组织实施15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此外,深圳还聚力标本兼治,组织实施行业治乱行动,以全国扫黑办部署的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等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为抓手,结合实际大力组织实施15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累计开展行业治乱专项行动100余次,有效整治了一批行业顽疾。严格落实行业治理双向反馈机制,市委专门出台了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工作意见,纪检监察和公检法机关按照“一案一建议”工作要求,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发出“三书一函”455份,各行业主管部门已整改323份,切实做到“破获一起重大典型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片领域”。
今年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再降16.7%
在专项斗争强力牵引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社会治安等方面均发生积极变化。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市刑事治安总警情持续下降,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下降23.1%、6.2%,今年1至11月份,同比再下降16.7%,命案打击已连续三年实现“发案不过百、破案百分百”,社会大局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侦破一批“村霸”“套路贷”“套路租”等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将扫黑除恶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机结合,与基层党建、社会治安、经济社会发展等一体推进,行业乱象得到有力整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在了全国前列。
此外,深圳将着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三年专项斗争收官之后,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