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诉源治理,龙岗法院又有新举措!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2020-12-09 13:37
摘要

12月9日,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南湾街道诉源治理框架协议签约暨龙岗区法院南湾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南湾街道举行

建立健全诉源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又有重大创新。12月9日,龙岗法院与龙岗区南湾街道诉源治理框架协议签约暨龙岗区法院南湾工作站揭牌仪式在南湾街道举行。据悉,这是深圳市第一个人民法院驻街道工作站。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龙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庚祥,龙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南湾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圳中院、龙岗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各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龙岗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签约和揭牌仪式。

据介绍,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打造“源头治理、诉调融合”的诉源治理南湾模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本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诉讼案件逐年稳步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龙岗法院副院长涂超群、南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马海坤分别代表两家单位签署了《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框架协议》。协议表明,双方共建龙岗法院南湾工作站,开展诉源治理、诉调对接、民事案件审理、司法确认、法治宣传等工作。工作站法官由龙岗法院派驻,日常管理由龙岗法院布吉人民法庭负责;司法辅助人员由南湾街道办派驻,办公场所由南湾街道办提供。工作站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与街道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工作站等单位的诉调对接和多元解纷协作,加强对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指导。应南湾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之邀,可以提前介入重大纠纷的调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状态。

胡志光在讲话中强调,成立南湾工作站补足了街道有司法所、派出所而没有相应司法建制的短板,与司法所派出所共同成为南湾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主体,是龙岗法院深入社区积极参与诉源治理的又一新举措,为“一街道一法庭(或者工作站)”多元化纠纷解决模式提供了样板,是全市人民法庭改革工作的又一新路子,是满足人民需要、实现司法为民便民的又一新探索,希望龙岗法院南湾工作站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最佳实践。

胡庚祥在讲话中指出,框架协议的签订与南湾工作站的挂牌运作,是龙岗法院与南湾街道联手协作,积极探索基层诉源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有益尝试,为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与街道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搭建了一个联动的重要平台,标志着深圳的诉源治理工作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力争为实现辖区政法综治工作与社会发展大局的同频共振、深度融合,为“双区”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贡献“龙岗智慧”。

刘渊在致辞中表示,相信经过龙岗法院和南湾街道共同努力创建,龙岗法院南湾工作站必将使本土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加通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更加有效,实现本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必将探索出一条更加符合当地实际的社会基层治理路子,打造出“源头治理、诉调融合”的诉源治理南湾模式。

汪洪表示,法治建设的基础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解决好基层的社会治理问题,就解决了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问题。与南湾街道共同设立工作站,便是龙岗法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一次有益探索,接下来,龙岗法院将逐步在其他未设立人民法庭的街道推广设立工作站,从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和法院驻街道工作站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主动融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努力推动打造诉源治理“龙岗模式”,为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 高原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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