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公司虚构交易,500多名藏家被骗千万元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2020-12-08 21:15
摘要

近年来,收藏品投资市场热度不断攀升。但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藏家因为对藏品拍卖流程、佣金比例缺乏深入了解,对藏品估值期待过高等原因,极易落入诈骗团伙的陷阱。

近年来,收藏品投资市场热度不断攀升。但大量缺乏专业知识的藏家因为对藏品拍卖流程、佣金比例缺乏深入了解,对藏品估值期待过高等原因,极易落入诈骗团伙的陷阱。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合同诈骗案,诈骗团伙打着代卖收藏品的名头,联同评估师漫天估价,骗取藏家服务费。

被告人何某是某省收藏家协会副会长,并具有专业机构颁发的文物鉴定师证书,他与深圳某河艺术品展览策划公司(以下简称“某河公司”)负责人温某(另案处理)是相识多年的好友。2019年2月,受温某邀请,何某入职某河公司担任评估师。

某河公司实际是以帮客户促成藏品交易或拍卖为幌子,诓骗客户交付柜台及专场展览费、藏品图录版面费等多项费用,牟取暴利。该公司下设五个分公司开展业务,每个分公司有4至6个团队,每个团队有10至20名业务员。业务员入职时,公司会专门开展关于客户沟通技巧的培训。

公司领导告诉业务员,只要能忽悠客户带藏品到公司来,除了“藏品百分之百能卖出去”“卖不出退钱”不能讲,其他都可以讲。同时,该公司开设网页虚假宣传公司的背景实力及各类艺术品、古董的评估价及成交价,以吸引客户。有意向的客户会在网页上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随后,业务员主动联系这些客户,游说客户发送藏品图片给公司鉴定师、评估师进行鉴定、估价。鉴定师、评估师根据业务员与客户前期沟通所获取的信息(包括藏品来源、客户预期等),出具迎合客户藏品真伪及价值的意见。业务员再将意见反馈给客户,并邀请客户带着藏品实物前来公司洽谈具体合作事宜。

客户来到公司后,业务员会带客户将藏品交由鉴定师、评估师鉴定、估价,鉴定师将客户藏品鉴定为真,并让业务员带客户去找评估师估价。此时,评估师不再评估藏品真伪,而是在网上找到与客户藏品类似的藏品成交记录给客户对照,并给出一个高于藏品实际价值的建议价,最低十几万元,一般会上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接着,业务经理会向客户讲解公司项目及相应收费标准,项目包括展览、展销和拍卖,每种项目都有基础和升级服务,基础服务几千元,升级服务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如果藏品卖出,公司会收取成交价格5%的佣金和3%的税费,如果藏品未卖出,服务费也不会退还。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大量客户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并交费。

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参加拍卖会,也没有帮客户寻找买家。当客户询问藏品情况时,业务员会向客户谎称还在与买家对接,或藏品因定价太高流拍,同时,业务员会发一些拍卖会现场照片和视频给客户,以此证明公司确有参加拍卖会。协议到期后,业务员就联系客户将其藏品取回。

2018年12月9日至2019年5月7日,该公司共收取柜台租赁费、专场展览费、图录版面费等近3000万元;共有524名被害人报案,称被诈骗金额共计1200余万元。何某担任该公司评估师,负责给藏品估价,每月工资1万元,另按公司所骗取总金额的1%提成。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5月7日,业绩表记载该公司共计获取近1400万元,经与报案的被害人核对一致的金额为780万元。2019年6月21日,被告人何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福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查明上述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无视国家法律,在某河公司做评估员期间,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高估价,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罚,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编辑 冯进容

(作者: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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