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七岁少年贩毒被判刑 重获新生多亏了他们
记者 王若琳 文/图
2016-06-24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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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时,宝安区人民法院举办“青春法治护航,远离毒品危害”开放日活动,邀请10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0位志愿者以及宝成小学的师生们聆听法制讲座和案件庭审。同时,如今已重回生活的昔日贩毒少年也讲述了自己的心路历程,以亲身经历为其他青少年带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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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吸毒贩毒当庭对父母下跪忏悔

23日下午,一桩未成年人贩毒案在宝安法院少年庭开庭审理。被告人阿立(化名)长得高高壮壮,然而今年5月他才刚满18岁。今年3月,他因贩卖毒品获得200元毒资被警方抓获。案发时,他还是个17岁的少年。

社工李林兰是阿立的帮教人,她告诉记者,阿立从小父母离异,随做环卫工的父亲一起,过着贫困和颠沛流离的生活。由于父亲早出晚归工作辛苦,阿立便与姑妈一起生活。然而缺乏亲情沟通和监管,使得阿立内心空虚,无心学习。辍学后,阿立觉得无聊,便开始吸食K粉,后来意识到毒品有害便尝试戒断,但不幸又走上了贩毒的犯罪道路。

庭审中,阿立对指控无异议,法庭当庭宣判:由于阿立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庭审全程,阿立年少的脸上始终没有太多表情。他的父母也一并出庭,父亲面色凝重,而母亲则不断低头流泪,时而掩面擦拭。面对心碎的父母,阿立先是紧闭双眼,深吸了一口气后轻轻说道:“我对不起你们……”随后,令人内心震动的一幕出现了——阿立“扑通”一声跪在父母面前,失声痛哭:“我错了,我实在不敢面对你们……我后悔了,我愿意改……”

阿立的父母流着泪说,希望儿子记住教训,好好改正,同时也告诫在座的孩子们,一定要远离毒品,不要走上犯罪道路。

交友不慎参与贩毒 社工帮扶少年“重生”

记者见到阿金时,他正在与一线社工舒月开心地聊着,脸上还有未脱的孩子气。他因贩毒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目前仍在缓刑期。参与贩毒时,他还不满16岁,是一所中等职校的学生。

阿金说,自己家境一般,父母能满足自己基本的物质需求,兄弟姐妹也对自己很照顾。自己误入歧途,是从交友不慎开始的。“当时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不好,但不知道是违法的,没有想过那么严重。”阿金说,自己本不想参与贩毒,但经不住朋友的哀求,就给朋友“穿线”,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社工舒月一直担任阿金的帮教人,从阿金被拘留开始,就与他交心谈话,耐心开导。由于被判缓行,阿金没有完全失去自由,舒月便协助他分析自己的长处,给他提供找工作的建议,开导他与父母沟通。很快,阿金与之前的朋友断绝了来往,还找到了酒楼服务生的工作。“一天工作近12小时,很辛苦,但是很充实。”他说。

今年8月,阿金将结束缓刑期,他崭新的阳光生活已经慢慢铺开。看起来状态很好的阿金对记者说:“我想告诉青少年朋友们,毒品害人害己,对社会危害很大,千万要远离,要往正确的道路走。”

法官提醒:家庭教育最重要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低龄化倾向愈加明显,其中青少年毒品犯罪更呈上升趋势。记者了解到,宝安法院青少年犯罪社工工作站的每个社工每年要对40-50名罪错少年进行帮扶教育。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何在?

宝安法院少年庭主审法官潘建国说,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是由于家庭疏于管教,使得未成年人无序生长,最终构成犯罪;而盲从、冲动、难自控等一系列心理特征往往也是诱发犯罪的元凶。“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是非观念模糊,若交友不慎,极易沾染不良习惯,导致盲从犯罪。”他说,未成年人遇到刺激容易情绪激动,且难以控制,一旦任由负面情绪发酵,往往难以自控,从而实施犯罪。“但当他们冷静下来,也会感到后悔和恐惧。”

政协委员蒋雷表示,法律工作者和义工的帮教,不但能让罪错少年重走阳光路,还挖掘出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原因,对社会具有警示作用。同时,他提醒广大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关心和家庭教育,防止他们因年少无知被引诱利用走上歧途。

编辑 张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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