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泛民“闹辞” 两办:再次表明顽抗立场,自选绝路众必弃之!

香港商报
2020-11-12 10:46
摘要

港澳办12日指出,所谓“闹辞”再次表明了其与中央顽固对抗的立场,是对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的公然挑战,对此予以严厉谴责。中联办亦斥之:自选绝路 众必弃之。

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指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实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香港特区政府根据上述决定,宣布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梁继昌4人实时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特首林郑指人大常委会决定合宪合法合理。

4名民主派议员丧失议员资格后,19名民主派昨日中午会见传媒,扬言要“齐上齐落”,上演“总辞” 闹剧。港澳办、中联办对此予以齐声谴责。港澳办今日(12日)指出,所谓“闹辞”再次表明了其与中央顽固对抗的立场,是对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的公然挑战,对此予以严厉谴责。中联办亦斥之:自选绝路 众必弃之。

林郑:没计划就立法会

空缺议席举行补选

昨天下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会见传媒时表示,特区政府没有计划举行立法会议席补选,早前有议员自行决定不参选,亦有议员被法庭裁定非妥为当选,导致立法会陆续出现不少议席空缺。若目前要举行涉及逾10位议席的补选,等同举行一场大型的换届选举,目前新冠疫情仍未稳定,不适合进行大型的选举工作。

至于有关人士会否被终身取消参选资格,林郑月娥指出,根据《立法会条例》,若议员自行请辞,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参与同一届选举。此外,只有立法会议员触犯香港国安法第35条,经法院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即丧失作为候选人参加立法会选举的资格;否则,目前香港并无其他法例可以令人终身不能参选。

港澳办批“闹辞”

公然挑战基本法及人大决定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今日(12日)发表谈话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部分反对派议员在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后宣布“闹辞”,再次表明了其与中央顽固对抗的立场,是对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的公然挑战,对此予以严厉谴责。

发言人指出,立法会部分反对派议员却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制权力污蔑为“政治打压”,将议员职务作为政治操弄工具,策动“闹辞”,并有15名反对派议员参与。这幕闹剧充分暴露了部分反对派议员为了政治私利而罔顾市民利益的本性,再次表明了其与中央对抗的顽固立场,实际上是挑战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对抗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

发言人正告这部分反对派议员,如果想以此鼓动激进抗争,并乞求外部势力干预,再次将香港拖入乱局,那是打错了算盘。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护香港大局稳定的意志坚定不移,拨乱反正的决心毫不动摇。

发言人表示,部分反对派议员闹辞不会对立法会的正常运作带来影响。立法会减少了一些捣乱破坏的力量,只会更好地发挥建设性作用。发言人希望,留任的立法会议员依法履职,在防控疫情、复苏经济、纾解民困等方面更加积极作为,更有效地审议通过广大市民关注的民生福祉方面的政策措施,与社会各界一道齐心协力维护国家安全,维护香港的整体利益,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从而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联办:“闹辞”自选绝路

众必弃之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发言人11日发表谈话,严正谴责香港立法会15名反对派议员以郭荣铿等4人被依法认定丧失议员资格为借口“闹辞”。发言人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11日就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香港特区政府随即依法采取措施,这是维护香港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义之举,得到香港社会主流民意的欢迎和支持。15名反对派议员借此发起“闹辞”,是以行动对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抗“一国两制”方针,是“政治揽炒”,他们的所为注定只是断送自己政治前途,不会影响香港“一国两制”前进的步伐。

发言人强调,15名反对派议员选择“闹辞”,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背离了投票给他们的选民。他们把自己与那些不符合立法会议员法定条件和要求的人捆绑,也意味着自我宣布丧失了担任特区公职、服务香港市民的资格。“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他们幻想通过“闹辞”打悲情牌,其结果只会是给自己制造悲剧。至于一些人妄想以此在国际上制造影响,博得同情和支持,其实也注定是徒劳的。我们从来不畏惧外来势力的无理干预,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步子会走得更稳,香港的事情一定会办得更好。少数议员违背誓言,“不拥护”“不效忠”,肆意破坏特区宪制秩序,意图瘫痪政府施政,勾结外力干预香港事务,已经逾越政治底线,必然被体制所抛弃。

发言人最后强调,毕竟长江东流去,少数人的行为,不会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贯彻落实,立法会的运作也会变得顺利有序,“一国两制”制度必将越来越健全和完善。

19泛民议员料失8705万元收入

据本港媒体计算,目前每名议员月薪为10.2万元,若正式辞职,便会失去余下10个半月延任会期的薪金,合计约107.9万元。另外,议员亦享有其他福利与开支偿还,包括每年约3.5万元的医疗津贴、每年不多于约282万元的办事处营运开支,以及每年不多于约22.5万元的酬酢和交通开支等。

报道称,在约满薪金方面,行管会曾于9月处理延任问题时,表明所有完成本届立法会4年任期的议员,都可获得约满酬金,如果议员延任一年,下年度会再获一笔约满酬金。因此今次“闹辞”的议员将失去延任一年的约满酬金,每人约18.5万元。另外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亦表明过,议员若在延任中途离职,则会被视为一般辞职处理,不能申请结束办事处的开支,因此19人会同时失去约23.5万元的结束办事处开支偿还。

报道指,总计上述多项收入与开支偿还,每名议员将失去逾458万元收入,4人被DQ、15人“闹辞”将损失逾8705万元。

编辑 范锦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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