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记录、指使司机冲卡被揪出 货车事故藏“猫腻” 涉事企业被追责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09-11 08:13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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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深圳交警针对涉货车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一些看似普通的货车交通事故背后,隐藏着部分货运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批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的运输企业及相关负责人,被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据悉,此前王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沿南坪快速行驶至距107国道约1公里处时,与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追尾。经查,杨某驾驶的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却仍上路行驶。进一步调查发现,涉事企业深圳市某某通物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曾某、车队长严某,在日常工作中未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且在接受警方调查询问时,提供虚假证言干扰公安机关办案,两人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一宗连环交通事故中,余某国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搭载1人)行驶至盐三路与盐梅路路口时,先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随后连续撞击工地装载车、盐梅路人行道护栏及围壁;车上货物洒落,又撞到一名行人和两辆停放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而被撞的小型普通客车还与盐梅路施工作业人员发生碰撞。交警认定,余某国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禁行道路行驶,且车速约73km/h,远超该路段30km/h的限速,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需承担全部责任。深度调查还发现,涉案企业福建某某佑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法人黄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伪造的岗前安全培训记录和动态值班监控日记,构成提供虚假证言违法行为,同样被处以行政拘留。

此外,多宗案例显示,部分货运企业车队长、负责人竟存在指使司机冲卡闯高速收费站的行为。例如,龙岩市永定区某通运输有限公司车队长唐某,指使李某、谭某、郑某、刘某等四人驾驶六轴车,先后在龙华区观澜、清湖收费站采取强行冲卡方式进入高速,严重扰乱高速公路正常管理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违法。最终,唐某及该公司名下共10名驾驶员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交管部门还通过对该案深挖扩线,查明涉案的深圳市某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某、闫某,以及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福某境时代家园现场负责人张某、杨某,存在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法驾驶并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四人也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深圳交警郑重提醒,各货运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达标、驾驶员依法依规驾驶。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涉重型货车交通事故的深度调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未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涉事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编辑 白珊珊 审读 秦天 二审 李璐 三审 詹婉容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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