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五院四系”同台话法治
深圳市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
2020-11-08 22:42

2020年11月8日下午,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资助的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第五十六期歌乐山大讲堂在深圳市福田区大中华喜来登酒店举办。本次活动以“五院四系校友‘我为法治城市示范建言’”为主题开设论坛。活动上,来自我国法学传统知名院校“五院四系”的多位校友代表受邀首次同台进行研讨,分享各自心中法治城市示范的未来“画像”,为深圳建设法治城市示范贡献法律智慧。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五院"指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分别指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这四所中国著名学府的法律学系。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先生,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革,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海雷,著名法学家梁慧星,北京大学教授尹田,深圳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相关领导与代表、五院四系深圳校友会会长、秘书长及校友等受邀嘉宾参加了本次论坛活动。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为论坛致辞。

蒋溪林认为,深圳过去四十年的发展靠四个字:

一是“创新”,通过创新驱动产业繁荣,促进深圳本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法治”,通过法治持续打造深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蒋溪林表示,深圳的营商环境已经从便利化走向法治化,他倡议要更好地保护公民和企业家的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最后,他强调,深圳未来发展还是要靠创新和法治。

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大学兼职教授钟晓渝进行主题分享。

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大学兼职教授钟晓渝围绕“法治是创造深圳奇迹的法宝”的主题发言。钟晓渝介绍,在深圳四十年的发展史上,有两件影响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又与法治直接相关的事件。第一件是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个《条例》依法宣告了特区的成立。第二件是1992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授权决定》,这个授权决定再次改变了深圳的命运。该决定发布后,深圳完善了政权结构、引进法律人才、特区立法权成为特区改革创新最重要的法律武器。钟晓渝强调,特区立法权为深圳的改革创新提供了立法保障,通过立法推动了大量的改革,是创造深圳奇迹的法宝。现今国家给了深圳两个政策——先行示范区和综合改革试点,我们要更好地用好特区立法权,为全面示范和完成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供重要的武器。

北京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进行主题分享。

北京大学校友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围绕“深圳特区 40 年与国际仲裁创新”的主题发言。刘晓春介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谈话对深圳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特别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其中具体提到要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领域先行先试。就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问题,刘晓春认为,这“三化”就是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走过的四十年道路的三条主要经验。他强调,特区国际仲裁的所有创新都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为了满足国家和市场发展的需要而创新,为了满足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需要而创新,为了满足市场主体不断变化的纠纷解决需求而创新。在未来,我们应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这三条道路,并且发扬广大。

编辑 伍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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