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2019年度罗湖区优秀社会组织”评审会在罗湖社会创新空间举行。台上,通过初审的罗湖区27家社会组织代表逐一路演;台下,特邀的7名各领域评委犀利发问,提出中肯建议。评审会持续一天,现场气氛紧张、热烈,不时传出掌声。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罗湖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罗湖区民政局联合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依托罗湖社会创新空间,面向全区开展2019年“优秀社会组织”评选活动。
本次现场评审会邀请了7名来自公益行业、社会民生领域的资深人士和行业代表,包括深圳大学教授李晓凤、深圳市市委党校副教授吴丹、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副秘书长聂蔚琳、罗湖区政协委员冯庆、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副秘书长徐辉、深圳市承翰公益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曹文瑞、深圳市福田区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严共同组成专家评审团,根据《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办法》的要求,秉持“实事求是、客观中立、以评促建”三项评选原则,对各社会组织在规范治理、发展能力、服务成果、社会影响四个方面进行严格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李晓凤对罗湖区各社会组织整体的发展情况表示赞许,认为罗湖区社会组织活动多样、服务多元,有社会创新的亮点,但同时仍需要进一步总结提炼。吴丹对罗湖区社会组织的未来发展提出建议,希望积极发掘罗湖特色社会组织的优势,加强优秀社会组织的总结、推广和包装。经过两轮筛选和现场路演答辩,当天评选出深圳市罗湖区懿米阳光公益发展中心、深圳市罗湖区中小学家委联合会等15家候选组织。接下来,这15家候选组织将接受实地走访和尽职调查,并最后从中产生出13家罗湖区“优秀社会组织”。
近年来,社会组织已成为罗湖区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在社会民生多个领域中发挥着积极作用。2019年,罗湖区民政局修订《罗湖区社会组织激励扶持办法》,旨在推动辖区社会组织不断提升专业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打造罗湖区社会治理典型项目。
罗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冀通过开展优秀社会组织评选活动,打造罗湖区优秀社会组织品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在推动社会组织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民生改善、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罗湖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力量。
编辑 姚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