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43楼抛下行李箱被刑拘,反问:并未砸到人,为何找上我?

南方日报

13:54

摘要

“我没有丢下这个行李箱的意思,我只是没拿住!”李某狡辩,自己的行李箱并未砸到人,怎么就被警方找上了门?

9月12日,记者从广州公安获悉,8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大敦派出所接到林先生报警,称一只行李箱从小区高楼抛下,险些砸到自己母亲。民警胡志超迅速赶赴现场。

经了解,当日林母正在小区绿道上散步,只听“砰”一声巨响,硕大的行李箱从天而降,在跟前重重砸在地面,箱子的零件散落一地。林母惊魂未定,万幸并未被伤及。

该行李箱达20寸,若砸到行人后果不堪设想。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从小区居民口中得知,一女子在事发后曾下楼将行李箱收回。

扔下的行李箱。

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警方将目标锁定为住在43楼的李某,并将李某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询问,李某承认是自己的行李箱,并辩解当时与他人发生争执,失手将行李箱从阳台丢下,没有恶意,且未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

面对李某的辩解,民警向她解释相关的法律条例。李某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仅损害公德,而且已经触犯法律。

监控截图。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及相关司法解释,即便未造成实际损害,但在人员密集场所、较高楼层实施抛掷均可能构成犯罪

本案李某在43楼抛掷的行李箱达20寸,连同内容物重4.95Kg,且发生在住宅小区,对公共安全危害性大,属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拒绝高空抛物

共建文明家园

转发提醒

来源 | 南方+客户端(记者 汪棹桴 通讯员 关必程)

编辑 | 毛帅楠

校对 | 吴荆子

免责声明
本文由【读特】深圳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读特】的观点和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核实后删除!联系邮箱:2207482831@qq.com 。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