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路径优化
作者 | 叶海波 相梦垚
叶海波,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法学院副院长,合规研究院执行院长
相梦垚,深圳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原载《深圳社会科学》2025年第4期
摘 要
青年群体是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其廉洁价值观的塑造直接影响粤港澳大湾区廉洁治理的成效。粤港澳三地高度重视青年廉洁教育,并依托各自体制特点,逐步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廉洁教育模式。在2019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之前,三地青年廉洁教育合作主要以零散、偶发性合作为主;其后,三地青年廉洁教育的主题更加丰富、形式愈发多样、主体日益多元。然而,受制度张力、文化与价值观分歧以及协同机制失灵等因素制约,三地廉洁教育合作仍呈现碎片化、短期化特征,尚未建立起长期稳定、效能可观的协同机制。未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应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根本遵循,以“价值—规则—机制”三维体系为统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价值认同,以法治建设和教育改革夯实制度保障,以跨区域协同机制创新提升协同效能,促进青年交流,推动跨区域协同治理,完善廉政体系建设,打造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地方典范。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塑造湾区人文精神”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大力弘扬廉洁修身、勤勉尽责的廉洁文化,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向善向上的清风正气,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廉洁化风成俗”。这一表述蕴含着“廉洁湾区”的建设目标和廉洁教育的任务。廉洁教育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教育、大众教育,内含道德观、法治观和价值观教育等三个方面。联合国认为,“‘青年’是指从具有依赖性的童年过渡至独立成年人的时期,是一个在概念上相对融通的群组”。“青年”作为个体人格发展的一个独特阶段,其高度的可塑性与不稳定性决定了廉洁教育对青年的深远影响。青年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培育廉洁青年群体是高质量建设大湾区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等基础设施“硬联通”的完善,以及CEPA框架下专业资格互认等“软联通”机制的突破,三地青年交流日益密切,行政管理壁垒与地域隔阂逐步消解,这都为廉洁教育的协同推进提供了现实条件。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由于粤港澳大湾区内部内地九市与港澳三地间制度性差异较大,故而针对粤港澳三地青年的廉洁教育不仅需正式制度“立竿见影”的强力促推,也需依托文化认同、社会习惯等“非正式制度”来实现“润物细无声”的影响,还要特别重视以价值主导推动反腐败质效提高。本文系统梳理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的实践情况,主张构建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的“价值—规则—机制”三维协同体系,以规则衔接为基点构建制度协同框架,以价值融合为核心凝聚文化认同共识,以机制创新为路径探索资源整合模式。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的价值目标
(一)促进区域廉洁治理
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大湾区依托其独特的地缘格局、多元文化生态环境、开放型经济体系和制度创新试验田优势,已然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战略枢纽。在此背景下,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构建,本质上是对区域治理现代化命题的创造性回应。一方面,构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有助于塑造湾区人文精神,通过文化浸润厚植制度发展根基,进而将湾区“和而不同”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大力弘扬廉洁修身、勤勉尽责的廉洁文化”。廉洁文化是中华文明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教育是廉洁文化传播的重要机制。高效运作的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不仅能够整合塑造湾区的文化认同,将优秀廉洁文化转化为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来源,还能够依托青年的社会化实现廉洁价值的代际传递,“从社会廉洁的延续性上来说,青少年代表着社会的未来,有诚实守信的下一代,健康廉洁的未来社会就有了基本保障”。因此,开展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建设,便是以廉洁构筑湾区人文底色,以青年定义湾区的未来,以文化支撑湾区的治理。另一方面,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建立,本质上是多主体、多层次的协同合作过程,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治理体系的深度融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深化社会治理合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打造优质高效廉洁政府,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群众获得感”。廉政制度体制是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建构,不仅能够为三地青年提供更深层次的交流平台,还能够促进政府、学校、社会团体等多方主体的紧密协作,推动廉洁文化共识的形成,进而强化廉洁中国的价值目标、廉洁建设的国家意志以及区域共建共享的发展模式,以价值共识软化交流阻隔,牵引廉洁建设。总之,从长远来看,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构建,有助于塑造融洽的社会氛围,营造诚信守法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清正廉洁的政治和社会生态,进而提升区域治理效能,最终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迈向更高水平的善治目标。
(二)铸造廉洁治理典范
中国反腐败治理体系始终呈现出较强的政治引领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以公职人员为监督重点,并通过廉政制度建设提供制度保障。2013年1月,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首次强调要“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调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标志着反腐败斗争重点逐渐从事后惩戒机制和制度规约转向“惩罚、防范与文化涵养并重”。2018年,中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式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为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奠定制度化和法治化基础。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强调“不想腐”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根本,廉洁教育作为廉洁文化建设的载体是推动“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在粤港澳大湾区这一特定治理场域内,不同城市廉洁水平的差异仍然存在,城市间可能产生贪腐风险的外溢效应,从而影响区域治理的整体效能。作为全球经济高度开放、制度多元共存的城市群,大湾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廉洁治理能力与“国际一流湾区”的目标相适应。廉洁文化建设不仅是区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提升湾区整体廉洁水准、促进区域协同治理的关键路径。基于此,以廉洁文化建设为依托的廉洁教育机制将从精神层面增进三地青年对彼此制度、文化和理念的理解,促进不同廉政体系的深度协作。同时,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构建,还将打造多元制度环境下廉洁治理体系共建的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大湾区实现全球化高标准廉政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湾区青年身份认同
青年廉洁教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核心在于“以廉洁为主题的教化、教导和培育、培养活动,并围绕廉洁的知识、理念、制度及与之相对应的生活方式、行为规范进行教育,形成个体稳定的关于实践廉洁的心理基础、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及大众文化氛围”,帮助青年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包括公利至上、公平正直、公开透明、遵纪守法、拥有政治修养。2019年香港修例风波期间,共有10242人被捕,其中青年学生占比高达40%。这一现象充分暴露出部分香港青年对国家认同的缺失,也凸显出香港教育体系在培养青年国家意识和公民责任感方面的薄弱。正如有学者指出,“‘爱国者治港’的真正落实,不应该仅仅停留或作用于法律和政策维度,还应该透过系统化的教育方式,渗透进港人尤其是香港青少年群体的思想意识之中,以期从根本上实现香港由乱而治的转变以及爱国爱港大氛围的形成。”实际上,香港青年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度明显更高。这一现象与香港的历史发展密切相关,香港青年成长于一种“香港从贫瘠岛屿发展为国际大都市”的本土身份认同框架中,长期与国家整体发展脱节。此外,研究还发现,“自认为中国人的香港青少年,为了达到相同的目的,会利用中国传统价值把中国人和其他不受中国文化熏陶的人区分开来”,这表明文化认同在国家认同的构建过程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因此,通过构建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的系统性廉洁教育体系,能够充分激发并利用粤港澳三地青年群体中基于共同文化与价值观的内在身份认同,有效增强青年对国家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夯实国家认同的社会基础。

粤港澳青年廉洁教育的历史演进与实践特点
正确认识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的现状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由于历史发展脉络、社会制度及教育体系的差异,粤港澳三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廉洁教育模式,这些模式不仅反映了各地廉政建设的轨迹,也深刻影响着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路径的构建与优化。
(一)香港青年廉洁教育的发展历程
香港廉政公署的成立标志着香港反腐斗争的历史转折点,开启了反腐倡廉的新纪元。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香港贪污腐败现象尤为严重,“整个香港都是在佣金的基础上运行”,尤其是执法团队和服务业。1973年香港总警司葛柏贪污案件的曝光引发香港社会对港英政府治理腐败不力的强烈不满。为应对这一危机,1974年香港廉政公署依据《廉政公署专员条例》正式成立,并确立了“三管齐下”的反腐战略,即执法、预防和教育相结合。第一份年报即《廉署年报1974》阐述了廉署设立的背景,即“本港的贪污问题历史悠久,而且部分社会人士对这问题有根深蒂固的成见。廉政专员因此将特别设立一个部门,从事引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使他们明确责任不单在受贿者,而亦在行贿者身上”。在此目标下,廉政公署设立了社会关系处,负责廉洁教育工作,其核心目标包括:“(甲)引导市民认识贪污的祸害;(乙)鼓励及培养市民支持‘肃贪倡廉’的工作”,长远目标为达成香港“静默的社会革命”。在此背景下,社会关系处依据“教育”的策略应运而生,成为青年廉洁教育的主导机构。纵观其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特征鲜明的阶段。
第一,初期探索阶段(1974—1977),有限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廉政公署成立初期受经费制约,青年廉洁教育主要依托学校开展有限宣传。1975年12月,廉政公署社会教育组成立,专门负责与学校、教育机构进行联络,向学生灌输诚实及廉洁的社会美德。这些举措既包括联合学校共同举办课外活动,也包括以课程设置来发扬肃贪倡廉的风尚,如早在1976年,廉政公署公报就记载,社会关系处在同相关主体磋商后制成两套教材,即《政府与你》和《肃贪倡廉》。同时,为了强化同学校等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并达致提升社会整体廉洁风尚的目的,自1976年开始便与教育司署建立了双向列席会议机制,初步构建起校政协同的廉洁教育框架。这一时期,香港廉政公署社会关系处各部的工作均处于萌芽阶段,工作重心在于通过课外活动与课程渗透培育青少年的廉洁意识,虽覆盖面有限,却为后续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第二,体系发展阶段(1978—1997),构建学校教育体系。廉政公署自成立以来就以提升全民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行“直接参与”活动。1978年起,廉政公署开始逐步强化同青年群体的联系,如在大学以及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所举办的讲座数量,较1977年增长约41.6%。1982年《廉署年报》首次单列“青年”专项,教育对象延伸至非在学青年。此外,社会关系处除直接举办活动吸引青少年参与外,另一重要举措即为设计适用于不同年龄阶段的教材和课程,以供教师开展廉洁教育使用。如1983年推出“财富·人生”课程体系,1984年开发高中“开拓人生路”课程,1985年完成初中“公平系列”德育课程及首套小学德育教材。同时,社会关系处亦顺应时代变化和青少年发展,适时修订研究相关教材。为进一步提升教材以及课程覆盖面,廉政公署于1989年改变以往按年续借教材的制度,并在1994年开始注重将道德教育课题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同时,原有专涉青年一节的名称也在这一年变更为“青少年与德育”,这一名称大体上延续至今,即“青年及德育”。
第三,深化实践阶段(1998—2007),鼓励青年实践参与廉洁教育活动。《廉署年报1999》表明,“社关处相信向年轻人灌输正确价值观的最佳方法,莫过于让他们亲身参与倡廉活动。透过这些活动,他们可以真正体会到贪污的祸害,继而身体力行,肃贪倡廉”。如1998年,社会关系处联同其他政府机关合办“倡廉洁、觅理想”全港青年活动,吸引上万青年参与。同时,在这一阶段,廉政公署社会关系处除鼓励青年参与实践活动以及继续强化教师自身素质外,还积极联合社会关系处与公民教育委员会、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等相关组织机构教导家长如何培养子女正面价值观,构建“家校社”三位一体的培育网络。迈入20世纪后,社会关系处开展数字化转型,利用网络资源传播廉洁教育知识。如2002年5月首次为教师推出“德育资源网站”,该网站一直延续至今。
第四,创新拓展阶段(2008—2023),注重青年领袖培养和新媒体宣传。为更有效宣传廉洁教育思想,社会关系处于2007年开始针对大专院校推出“廉政大使”计划,选出优秀青年在学校中直接进行廉政宣传,该计划沿用至今,并于2010年成立“i-League”组织,2011年组建“爱·廉洁”组织,2013年筹建“高中iTeen领袖计划”,2021年推出“iJunior”小学德育计划,2023年公布“廉政公署菁英诚信领袖计划”。同时,该阶段香港廉政公署还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如Facebook、YouTube、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向他们宣传廉洁教育知识。
2024年5月24日,香港廉政公署举办第八届国际会议,闭幕主题为“凝聚青年力量,创建廉洁世代”,凸显了青年在廉洁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廉洁专员胡英明指出,“不应低估青年人的力量,他们不是明天的领袖,而是今天的领袖,手中有充满机会与创新的未来,我们应尽可能为青年赋权”。回顾香港青年廉洁教育的发展历程,廉政公署始终将其作为核心工作之一,并通过系统性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总体上,香港青年廉洁教育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第一,在实施主体方面,形成了多元协同推进机制。香港青年廉洁教育以香港廉政公署为枢纽,联动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香港廉政公署作为主导机构,确保廉洁教育的有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而学校和家庭等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则进一步扩大了廉洁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增强了其影响力和实践效果。
第二,在推行方式方面,直接教导和间接教导并重,注重实践参与和青年群体意愿,同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传播效果。廉政公署在1988年《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年报》中首次明确区分“直接教导”和“间接教导”,直接教导是指香港廉政公署联络员直接走进学校宣讲或举行各项活动,向青年宣传廉洁知识。间接教导则是指通过学校教师,教导学生肃贪倡廉,例如编制廉洁教材通过教师予以讲授。
第三,在廉洁教育内容方面,香港廉政公署青年教育采取发展性模式,注重青年领袖培养,并将德育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根据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公署推出了多层次的领导力培养计划,包括面向大学生的“廉政大使”与“爱·廉洁”项目,针对高中生的“iTeen领袖计划”,以及面向小学生的“iJunior”德育计划。此外,廉政公署高度重视法治素养的培养,如“菁英诚信领袖计划”即以“全方位了解法治”为核心理念之一,旨在提升青年对廉洁与法治的综合认知。
(二)澳门青年廉洁教育的发展历程
1966年12月3日,澳门爆发“一二·三”事件,起因是澳门市民不满澳葡市政当局阻止氹仔居民自费修建小学,而政府当局之所以久拖不批的原因则是无法从中牟利。此事件引发澳门社会广泛不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澳门行政体系的腐败问题。20世纪70年代后,澳门经济迅速发展,“大量涌现的经济行为促使贪污问题的明显化,到80年代开始泛滥,90年代开始出现集团性贪污”。尽管早在1983年便有立法会议员提出设立反贪机构的议案,并建议参照香港模式建立独立的廉政机构,但直到1990年7月,“反贪污暨行政申诉高级专员公署”法律草案才在立法会获得通过,澳门反贪污公署(全称“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正式成立。然而,在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前,该机构因人力资源及执法权限的局限,难以充分发挥其反贪职能。《廉政公署2000年工作报告》显示,2000年时,36%的市民根本不知道澳门这一专责反贪的部门。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后,依据《基本法》第五十九条,澳门廉政公署正式成立,并取代原“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全面接管澳门的反贪及廉政建设事务。
澳门廉政公署自成立以来,确立了“肃贪、防范、立法、教育”四大工作方针。与香港廉政公署的架构相似,澳门廉政公署亦在组织体系中设立社会关系厅,专责廉政宣传教育。然而,在最初的廉政教育策略中,青年廉洁教育并未被独立划分为专项领域,而是融入整体社会廉政教育体系。直至2003年,廉政公署在年报中首次单设“青少年廉政教育”板块,标志着澳门青年廉洁教育体系的逐步建立,并形成了针对不同教育阶段的多层次廉洁教育机制。具体而言,第一,针对中学生廉洁教育问题,澳门廉政公署于2003年开展“青少年诚信教育计划”,2004年又增加“中学廉洁周”项目,辅之以廉洁诚信讲座,培养青少年廉洁、正直的品德。2006年为扩大青少年教育渠道,廉政公署制作诚信网页“Teen之城”。2009年推行中学诚信教育教材《学而思》,提高青少年诚信教育。2012年开始对中学毕业生举办“诚信必修课”专题讲座,让青年在踏足社会前清晰了解澳门现行反贪法律及防贪知识。2016年出版全新中学诚信教材《思而行》,并同步上载“诚信教育资源库”。第二,针对小学生的廉洁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小学辅助教材编纂和推行“小学生诚信教育计划”两个方面。2003年出版《诚实和廉洁》,并举办教材内容阐释会。2014年因应社会变化,又对其予以全面更新,全新推出《诚实与廉洁》小学生诚信教材。2021年更是成立“诚信教材顾问小组”,负责教材更新研究工作。2019年首次推出“爱·诚信”小学廉洁周活动,通过游戏、诚信短片欣赏、故事分享等方式向小学生宣传诚信廉洁知识。第三,针对大专院校学生,理论深化与实践结合。澳门廉政公署亦积极推动高等教育阶段的廉洁教育,主要以专题讲座、研讨会及实习计划等方式,培养大学生的廉洁认知和实践能力。例如,自2021年起,廉政公署与大专院校合作,设立大学生实习计划,为青年提供深入了解廉政公署的工作机会。
澳门廉政公署《2024年度施政方针》中明确指出“青年力量关系社会未来的发展”,“以青年为重点的宣教对象,透过为青年提供不同形式的倡廉培训和教学活动,推动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澳门廉政公署一直“将青少年廉洁教育放在澳门廉政建设的整体布局中稳步推进”,其廉洁教育工作经验曾刊登在2004年12月的《教导青少年诚实之道》(Teaching Integrity to Youth)的德育培训特刊。从澳门青年廉洁教育的历史演进历程来看,澳门青年廉洁教育主要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以廉政公署为主,构建多方协同合作机制。澳门的青年廉洁教育体系以廉政公署为核心,联合学校、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廉洁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例如,2022年3月,氹仔社区办事处在翻新后重新对外开放,其定位为“服务青年及社团为主的廉洁教育基地”。这一举措表明,澳门的青年廉洁教育不仅依托校园教育,同时也充分发挥社区资源,推动廉洁教育的社会化发展,使青少年能够在多元环境中接受廉洁价值观的熏陶。
第二,采取分层分类的教育模式,强调实践导向。澳门廉政公署在推进青年廉洁教育过程中,依据青少年的成长阶段与认知能力,实施分层次、分类别的教育计划,并高度重视实践环节的融入。这一策略与香港廉政公署所倡导的发展性模式高度契合,即依据青少年的成长阶段和认知水平,采用不同的廉洁教育宣传方式,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聚焦诚信道德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例如澳门廉政公署在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命名体系中普遍包含“诚信”二字,其编写的教材内容亦主要围绕诚信道德教育展开。此外,廉政公署还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出廉洁教育网站、电子教材等多媒体资源,拓展廉洁教育的传播渠道,并提升其影响力。
(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青年廉洁教育的发展历程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青年廉洁教育模式与香港、澳门有所不同,港澳依托成熟有效的反腐机构进行系统推进,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则呈现出分散性和阶段性的特点。同时,国家政策对其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而言,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青年廉洁教育的发展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期阶段(1978—2003)。此阶段广东省非公职青年廉洁教育仍属德育教育范畴,而青年干部则主要通过党纪学习接受廉政教育。1978年,广东省各地教育教学秩序逐步恢复,社会发展重心向经济领域倾斜,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青年廉洁教育尚未独立成型,主要依托学校德育课程推进。1981年初,教育部发布《关于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课的通知》和《小学生守则》,1986年编写六年制小学品德课教材,普遍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法治教育。广东省中学从1981年起,执行统一方针,即贯彻德、智、体、美、劳教育,1986年广东省委做出《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并成立政治课改革小组。同时,广东省内地九市亦非常注重职业道德建设,根据职中性质特点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在高等教育方面,广东高校改革政治理论课程设置,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导,广东省委宣传部和省高教局组织编写《现实问题的思考》,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
第二阶段,中期阶段(2004—2012),制度化廉洁教育体系。联合国大会2003年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要求各签署国将廉洁教育纳入中小学及高校课程体系,并作为公共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响应这一国际反腐倡廉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04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进一步研究制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首次提出反腐倡廉要面向全党全社会、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系列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同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将广州、深圳同全国其他八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两年试点期结束后,教育部于2007年正式发布《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廉洁教育。2008年,中共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教育部制定《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为中小学生廉洁教育系统推进提供规划指引。这一时期,广东省编写出版了适用于小学、初中、高中及大学阶段不同版本的《廉洁修身》专题教育教材,并配套编写《廉洁修身教学指导用书》,将廉洁教育内容纳入必修课程。
第三阶段,建设阶段(2013—2017)。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策略。“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广东省全面加强反腐败治理体系,深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改革。2014年,广东省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广东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重点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在青年廉洁教育方面,广东省自2006年起编写并推广覆盖小学至大学阶段的《廉洁修身》系列教材,并于2013年后对教材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廉洁教育内容的系统化与规范化。此外,2013年,广东省首次举办大学生“廉洁·实践”辩论赛,汕头市和珠海市也先后出台预防腐败条例,进一步推动青年干部廉洁教育的制度化发展。
第四阶段,持续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对广东省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广东省各市迅速响应,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文化活动。如深圳市纪委监委、共青团深圳市委共同开展青少年廉洁养成行动,佛山市纪委监委联合教育部门举办“清廉之声”诗文朗诵大赛。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首次明确提出“坚持党管青年原则”。“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议、亲自推动制定实施的第一个国家级青年发展专项规划,是对马克思主义青年观的丰富与发展,对中国青年运动实践探索的深刻总结。”广东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部署出台《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将青年思想道德建设作为青年工作的重点内容。为进一步规划廉洁文化建设,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制定《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广东省和各地方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提供行动指南。
相较于香港和澳门相对成熟的青年廉洁教育体系,大湾区广东九市主要依托青年品德教育与青年干部廉政建设双轨并行的方式推进青年廉洁教育。总体而言,广东省的青年廉洁教育呈现出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第一,青年廉洁教育同思想道德建设和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针对在学青年,廉洁教育主要通过教育体系予以落实,而以青年干部为对象的廉洁教育,则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推进廉洁教育。
第二,青年廉洁教育统合于政治教育体系。青年廉洁教育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展开,将法治教育与文化教育有机结合,以案件警示青年时刻规范自身行为,以廉洁文化建设沁润青年廉洁意识。青年廉洁教育是党的工作重点,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思想是青年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三,纪检监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双轨推进,依据青年群体身份与年龄阶段实施差异化廉洁教育策略。《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推动,组织部门把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宣传文化部门加大宣传阐释力度、统筹廉洁文化精品创作,形成工作合力”,在此框架下,教育部门的工作既按教育体制展开,亦服从党的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的实践与困境
(一)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的实践
早在香港回归之前,香港与内地在反腐败领域已展开交流与合作。20世纪80年代,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与香港廉政公署率先就具体案件开展协查。随着经贸往来的日益紧密,香港廉政公署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分别在1995年和1998年两次编撰防贪指引,内容包括内地和香港的反贪污法例,旨在加强投资者的法律意识并预防贪腐行为。彼时,由于澳门反腐机构的职能尚未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在反腐倡廉领域的深度合作直至21世纪初才逐步展开。2000年8月,香港廉政公署社会关系处举办了一个全港性的青年会议,邀请800名来自香港、澳门和内地的青年参加,共同讨论他们在维护廉洁社会中所担当的责任。2006年,“建诚信创未来”青年培训计划启动,来自粤港澳及海外的大学生通过该计划学习诚信领导力知识。2009年11月,香港廉政公署举行德育研讨会,为约400名来自香港、内地及澳门的教育和青年工作者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此一阶段,三地就青年廉洁教育所开展的协同性活动是偶发性的和单向性的,三地合作并未上升至政府层面。
201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香港廉政公署、澳门廉政公署高层官员组成反贪常设小组,共同规划防贪污及教育工作的长远目标和策略。同年,三地首次在珠三角地区合办反腐倡廉广告片创作比赛,吸引近7000名来自粤港澳大专及高中学生参加,旨在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012年,又共同举办“粤港澳青少年反腐倡廉动漫创作比赛”,提升三地青年的廉洁意识。2013年1月10日,为落实《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监察厅与澳门廉政公署在珠海签署《粤澳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意向书》,这标志着粤澳廉政合作开始逐步迈入正轨。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大湾区廉政机制协同”“大力弘扬廉洁修身、勤勉尽责的廉洁文化”。同年5月15日,为维护粤港澳大湾区廉洁发展环境,广东省监察委员会、澳门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于广州举行联合会议,共同规划三地廉政建设合作。在这一阶段,与以往相比,粤港澳三地面向青年群体开展的廉洁教育活动在广度与深度方面均呈现持续拓展。具体而言,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育主题日益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青年德育教育,近年来更逐步拓展至国情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旨在增强青年对国家政治制度的理解与对社会发展趋势的认知。2020年广东省发布《广东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为粤港澳大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设立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然而,这类教育因内容较为抽象,脱离湾区青年的现实生活语境,导致知识与语境的分离,廉洁价值观难以真正内化于心。因此,在当代社会语境下尤其是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正确“解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岭南文化,对于塑造湾区青年廉洁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伴随数字技术的发展,青年廉洁教育的协同方式日益多元,既包括传统的实践活动,也融合了诸如线上学习、虚拟现实(VR)体验、短剧创作等新型参与形式。然而,当前形式之丰富却逐渐遮蔽制度性协同之不足,如不少教育项目呈现出一次性、短期性、零散性的特征,难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期协同治理的战略需求。
第三,青年廉洁教育的协同主体已突破传统政府主导的格局,企业与社会组织的参与显著增强。如2024年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和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联合主办“清风湾区”廉洁文化公共教育展,聚焦湾区金融强国建设和湾区廉洁文化建设。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焕发生机与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协同工作碎片化、重复性高,廉洁教育的整体效能难以形成合力。根本原因在于,政府部门尚未建立系统性、前瞻性的引导机制,以协调和整合非政府主体在粤港澳青年廉洁教育中的作用。
(二)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的困境
第一,多元法系带来的制度张力。粤港澳三地均注重对青年诚信廉洁之美德的培养,但由于所依托的法律体系不同,教育重点亦有所差异。香港实行普通法系的法律制度,廉洁教育主要强调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澳门属大陆法体系,更注重诚信与道德品质的培养;广东则依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其青年廉洁教育与党的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体现出鲜明的政治属性。这种多元化模式既为跨区域协作提供了多维视角,也在实践层面带来了制度协同的困境。一方面,三地在廉政制度内容与程序上的差异,削弱了协同治理的质效。例如,内容上的差异可能导致“解码”理解的内涵存在偏差,程序上的差异则将影响三地协同质效;另一方面,教育管理体制的差异进一步加剧协同难度,造成协同项目在课程设置、师资互认等方面难以实现有效对接。
第二,文化与价值观差异对认同感的影响。从地域文化视角看,青年价值观的塑造深受成长环境与教育背景的影响。港澳青年较为关注法治观念和个人价值实现,而内地青年则在思政教育的熏陶下更强调集体主义。这种价值观差异可能在观念交流中引发冲突,降低青年对廉洁教育的接受度,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对大湾区整体发展的认同。此外,三地青年在职业发展路径、社会参与方式以及公民意识养成等方面亦存在显著差异,这对廉洁教育的协同设计与推广策略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三,协同机制碎片化及系统性缺失的制约。当前,三地青年廉洁教育协同存在明显的碎片化与短期化问题,主要依赖个别实践活动或阶段性项目推动,缺乏稳定的交流平台与制度性合作机制。尽管三地廉政机构曾设立联席会议,以促进廉洁教育合作,但该会议并未形成制度化、长期化的运行机制,平台建设虚化,导致协同效能未能得到有效发挥。此外,三地在廉洁教育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方面亦呈现出无序耗散状态,具体表现为资源错配、重复建设等问题,制约了廉洁教育协同的整体成效。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的路径优化
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是由“青年”“教育”“廉洁”“协同”“粤港澳大湾区”五个核心要素复合而成,将其拆解分析,有助于更清晰地理解其内在逻辑及多重意涵。
首先,“青年”是廉洁教育的核心对象,也是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廉洁治理的主体力量。其次,“教育”强调要遵循教育的规律性、科学性和实践导向,依据青年群体的成长特点和认知规律,分类施策,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同时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再次,“廉洁”作为青年教育的核心内容,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底蕴,注重法治意识的灌输,教导青年做爱国爱民、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最后,“协同”和“粤港澳大湾区”表明该体系的实施需要贯彻“协同理念”,进行跨区域合作与体制机制创新,以突破行政壁垒和制度差异,提高协同效能,如建立跨区域的有效交流机制。质言之,应当建立“价值—规则—机制”的三维协同体系,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现有路径。
(一)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廉洁价值为底蕴,深化价值认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中华民族“根植于血脉中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构成了廉洁文化的深厚历史渊源”。尽管粤港澳三地在法律体系和治理模式上存在差异,给廉洁教育的交流协作带来一定挑战,但三地共享的文化基因可作为消弭制度壁垒、推动青年廉洁教育协同发展的关键要素。粤港澳三地“源于一体的地缘条件,血浓于水的亲情人缘,几百年来与外敌抗争和改革图强奋斗的史缘,独特的岭南文化、海洋文化的熏陶,中西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形成一股永不消减的巨大力量,支撑着粤港澳关系的发展”。因此,优化粤港澳三地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机制,应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引领和整合作用,促进三地青年形成价值共识。一方面,粤港澳三地可以组成跨区域廉洁教育合作专门工作小组,研究编纂《粤港澳大湾区廉洁文化读本》。该读本可精选传统典籍中具有地域特色的廉洁思想和廉洁故事,并结合现代社会的反腐倡廉建设成果进行注解,提升青年对廉洁价值的理解。另一方面,逐步探索将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内容纳入三地课程体系。良好的公民意识能够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港澳青年对国家的整体认同。此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被青年认同并历久弥新,还需充分吸收时代精神,根据不同阶段青年发展特点和需求予以科学和生动的呈现。
(二)以法治建设和教育体制为依托,构建制度保障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发展,需要以法治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为依托,构建稳定、规范、高效的制度保障体系。具体而言,可通过法治建设增强廉洁教育的刚性约束力,通过教育体制协同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廉洁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首先,强调廉洁教育与法治建设的关系,并非要求三地反腐制度体系的绝对统一,而是强调在青年廉洁教育中融入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使青年能够理解并适应三地法律制度的差异。同时,该项工作应以毕业生群体以及跨境工作青年群体为重点,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湾区三地在接收来自其他两个地区的青年就业时,可以开设先导性的廉洁教育课程,确保跨境就业青年在入职前接受系统的廉洁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与职业操守。其次,应加强粤港澳法治建设协同,突破廉洁教育面临的制度性障碍。通过研究三地反腐规则衔接或者立法协同,推动三地反腐倡廉合作,打造典型案例、压实主体责任。通过签订行政协议,明确协议效力,确保廉洁教育协同机制的可持续性与规范化。最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将青年廉洁教育纳入日常教育体系,强化湾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洁意识教育,推进学生学分互认。廉洁教育内容应依据不同青年群体的特征进行分类设计,将青年年龄与身份结合起来,将青年分为“在学”“在业”“在学在业”“待业”等多种类型,“在学”可分为初中、高中、大学等,“在业”又可分为公职机关就职和非公职机关就职。此外,三地廉洁教育应避免“抽象化”和“形式化”表达,应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具体而言,可以通过生活化、大众化、互动化的方式,使青年能够更直观地理解廉洁价值。例如,可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方式,使廉洁教育更具实践性和感染力。
(三)以跨区域协同机制创新为保障,提升协同效能
跨区域协同机制的创新是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效能的关键。首先,建立跨区域合作平台,是突破传统属地管辖限制、实现廉洁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系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廉洁教育协同。目前,粤港澳三地已建立多个针对青年的发展平台,如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合作发展论坛、粤港澳高校联盟、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总会、粤港澳大湾区青年促进会等。这些平台为促进三地青年在就业、创业、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故青年廉洁教育可以依托现有青年发展平台,举办廉洁教育研讨会、职业培训会、学术论坛等,促成湾区高校、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的紧密合作。相比之下,粤港澳三地的廉政机构虽然在2019年、2021年和2023年,就肃贪倡廉合作进行交流,但这一交流形式并非常态化的合作机制,程序性和规范性不足,导致协商成果在透明度、协商深度、执行效果等方面并不理想。因此,建议三地设立常态化的交流合作平台,形成长效沟通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议题协商研究机制,保障交流合作平台工作的质效。同时,依托该合作交流平台,整合三地廉洁教育资源,联合高校、智库、其他政府机关等共同发力。其次,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科技创新高地,目前已“拥有超过7.6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可极大提升廉洁教育的互动性、覆盖面与精准度。如可依托数字化技术建立“湾区廉洁教育荟萃”电子信息系统,集成三地廉洁教育课程、典型案例、线上测试、专家讲座等资源,使青年能够通过该平台自主学习廉洁知识,并报名参与廉洁教育活动。最后,建立科学的评估监测机制,以动态跟踪青年廉洁教育的实施情况,并据此调整相关政策。具体而言,政府机关可以委托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湾区青年廉洁教育情况调查,以指数体系量化廉洁教育成效,定期发布相关研究报告,以此检验青年廉洁教育成果,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

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将系统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列为中国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总要求的重要内容。其中,“不想腐”是反腐败治理的基础性工程,其目标样态是从思想层面上形成内化于心的“不想腐”的自律状态,从而实现深层次的廉洁治理。青年廉洁教育正是从意识形态层面推动湾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举措,这一“静默”之举意在于从“润物细无声”中塑造湾区青年的价值共识。然而,由于制度张力、文化差异以及跨区域协同机制的不足,粤港澳三地在青年廉洁教育协同上仍面临诸多挑战,未能充分发挥区域协同效应。因此,持续优化青年廉洁教育协同路径,需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价值底蕴,增强三地青年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观塑造;以法治建设和教育体制改革为依托,促进廉洁教育的制度化和体系化发展;并辅之以科学高效的协同机制,提升政策执行的稳定性与有效性。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湾区青年身份构建与廉洁文化内化的同频共振,培养出兼具国家认同、国际视野与法治信仰的新时代建设者,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和国家认同的典范样本。
基金项目: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先行示范区青年廉洁教育创新研究”(SZ2020B028)
为适应微信排版与阅读,注释有删减,如需查询,请参考原文。
《深圳社会科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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