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居高新花园、深铁阅山境花园两个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单身公寓户型房源由原定736套调整为745套,增加的9套房源均位于深铁阅山境花园项目。房源明细表见原文附件4,请认租家庭提前查阅。
(二)认租家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三)认租家庭选房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放弃选房累计三次的,或者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三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认租家庭选房排序到位,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
(五)认租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选房期间,住房被选完当日,如有选定住房的家庭未按时(选房当日签约结束前)签订租赁合同,该住房由排在最后一个选定该类配租面积标准住房的家庭之后的认租家庭,按照选房排位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六)选房期间,每日选房签约结束后,将在24:00前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当天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
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选房结果公示”。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在1943户认租家庭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由剩余认租家庭根据之前公证摇号产生的选房排位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本次配租结束仍有剩余房源,由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另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