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出现水电费“刺客”?回应来了

深圳晚报

2023-11-10 09:31

摘要

深晚记者最近接到多个投诉,反映新规推出后,“顶风作案”违规收费的现象仍有发生。近日,深晚记者兵分几路,实地调查城中村违规收取水电费的情况。

“政府的新规执行了,但我们的水电价格还是没降,费用还是超标!”

今年10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新规虽然推出了,但深晚记者最近接到多个投诉,反映新规推出后,“顶风作案”违规收费的现象仍有发生。近日,深晚记者兵分几路,实地调查城中村违规收取水电费的情况。

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发新村:

“实际上还是存在加收情况”

“我们就希望水电费能按规定收,做到价格公正统一。”11月8日晚,龙岗区坂田街道长发新村长坑东路二巷三号楼的租户阿芳(化名)向深晚记者反映,自己所租住的房子存在乱收水电费的情况。深晚记者经了解核实,该楼栋确有相关收费乱象,目前街道及社区已介入处理。

阿芳在长发新村居住十几年了。据阿芳介绍,其所租住房子一开始电费是1.3元/度、水费是5元/吨,今年4月涨到了最高电费1.6元/度、水费9元/吨,这一价格持续至今年9月份。

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有些楼栋只安装了水电总表,还不能实现“抄表到户”。本文图片均由石耿珲 摄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的出台,让阿芳有几分兴奋。几天前,她满怀期待地打开10月的水电费账单,但看到眼前的数字瞬间就失望了,“确实是降了,可是电费(单价)只降了五分钱,水费(单价)降了一块五,实际上还是存在加收情况。”

事实上,阿芳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在长发新村还有不少居民遭遇了水电费“刺客”。

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

水电费收取方式“各有神通”

同样的情况在其他城中村也有发生。近日,一名自称是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183栋住户的网友发帖称,自己这两天去交管理费,发现水电费仍然保持水7元/吨、电1元/度的价格,希望能尽快按最新政策的民水民电标准收费。

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一租户水电费收费单据。

11月8日下午,深晚记者来到樟坑一区,碰到了几位正在闲聊的住户。谈及目前的水电费收取情况,住户陈阿姨不禁向深晚记者抱怨道:“收费没有变化,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交。”在听说有部分城中村的楼栋已经按照新规收取水电费后,陈阿姨有些愤愤不平,“为什么会有差别呢?我们当然也想享受优惠政策呀!”

随后,深晚记者自称寻房的租客,来到183栋一楼的管理处询问水电费。“7块的水,1块的电。”管理处前台的工作人员回答。当记者问到楼栋是否实现“抄表到户”时,工作人员表示,该楼栋的地皮只登记了一个业主,楼栋也只安装了一块总表,“楼栋是小产权房,只抄总表。”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在走访其他街道时也发现,许多出租屋都属于“多户一表”,租户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每月用电、用水的具体数量,也有一些房东直言因为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很难实现“一户一表”。

从樟坑一区183栋出来,记者走进了某房地产门店,从中介那里了解到,樟坑一区水电费的收取方式“各有神通”,目前每栋楼的情况都不一样。以单间或一房一厅为例,该区的有些楼栋已按照《若干规定》)要求调整价格,而还有的楼栋甚至按照水8元/吨、电1.5元/度进行收费。“现在暂时是这样,下个月政策执行或许会有新的变化。”中介补充道。

坂田街道、民治街道有关人士回应:

事出有因,将全力依法进行治理

新规出台为何禁不住收费乱象?对此,坂田社区相关负责人向深晚记者介绍,由于长发新村属于典型的“外卖地”社区,小产权房居多,村内的变压器大多属于私人出资建设,变压器和线路损耗每个月耗电较大,因此用电成本较高,导致租户用电价格相应较高。

深晚记者了解到,对长发新村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多部门正联合加快研究解决对策,着重通过政策宣贯、搭建平台、督促整改等抓手,进一步推动新规落地。

坂田社区与坂田街道经科办、区供电局等多方经研究认为,长坑路西片区现有公用变压器能负荷整个片区的用电需求,可以实现抄表到栋。社区网格员将通过政策宣讲、悉力引导,全力推进抄表到栋,促成房东与租客重新拟定合同,依法落实水电收费。

“长坑路东片区则基本都是用私人建设的变压器,暂时无法实现抄表到栋,主要通过整改来推动。”坂田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协调公用变压器安装用地,在公用变压器落地之前,一方面将要求管理处、单一业主重新拟定合同,按照成本价收取水电费,不得随意加价;另一方面,对于业主主体复杂的小产权房,要求综合网格员在近期内不漏一户上门宣讲,对于拒不配合的房东和管理员,联合街道执法队、网格中心、司法所、市监所等部门依法依规上门约谈。

民治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接到居民反映后,社区立即约谈了樟坑一区183栋房东,要求其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整改。与此同时,街道也会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于11月1日至30日期间在辖区内开展整改规范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提醒劝诫,纠正不规范的收费行为。

深圳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全市水电燃气

加价行为治理的通告》

今年10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11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全市水电燃气加价行为治理的通告》,确保国家水电燃气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全市水电燃气收费行为合法规范。

通告明确,供应企业要严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相关价格政策,及时向社会公示价格,不得擅自在政府定价基础上加价或者加收其他费用;代收费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服务人、出租房屋的出租人或者管理人等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不得加收其他费用。代收费人收取水电燃气费用,应当提供发票或者收据,发票或者收据应当载明水电燃气的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供应企业(即供水、供电、燃气公司)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加价、收取明令禁止取消的收费项目、自立名目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街道办事处负责查处代收费人违法收取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费用的行为,重点查处代收费人未提供载明水电燃气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的发票或收据、未按照政府定价和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加收其他费用等行为。

此外,通告明确,供应企业、代收费人等收费主体应开展全面自查,自行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整改规范阶段结束后,执法部门对违反《若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

目前,深圳畅通市民投诉举报渠道,“水电燃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已上线运行,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选择语种后按“8”直达水电燃气加价便民举报专线;或通过“民意速办”小程序点击“主题下单-水电气加价问题”,快速咨询、投诉和举报。

据了解,为全力推动《若干规定》落实落地,此前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圳市加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责令改正时限和程序,因水电燃气加价问题由来已久、成因复杂,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政策宣贯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规范阶段、12月1日起为执法处罚阶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水电燃气政策,自行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市民如遇到水电燃气乱加价的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12315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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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奖日期:11月16日11:00(获奖人请在12小时内领奖)

采写 |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曾虹 石耿珲 李超

编辑 | 林冬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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