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广东省交通集团所属潮惠高速公路透露,经当地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谯某、刘某、唐某和陈某四名被告人多次驾驶机动车辆强行冲卡通过收费站,逃避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数额较大,行为已构成抢夺罪。谯某、刘某、唐某、陈某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不等。
志愿者在沿线收费站开展宣传
2019年7月18日,在潮惠高速的密切协作下,揭西县公安机关针对潮惠高速暴力冲卡车辆案件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抓捕冲卡嫌疑人4名,查扣嫌疑车辆9台。经公安机关侦查,涉案车辆在全省逃费337车次,共计15.49万元,嫌疑人最终被法院以抢夺罪等罪名定罪判刑。
工作人员向过往车主宣传
据介绍,2020年10月份以来,潮惠高速专门成立10支“信用交通宣传小分队”,深入沿线村镇和交通运输企业大力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累计派发宣传单近30万份;在沿线收费站及服务区设置了20个“信用交通宣传服务点”,为司乘人员讲解常见交通失信处罚条例。
逃费车主黄某主动认错并缴纳所欠通行费。
在信用交通的大力宣传和严惩失信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下,10月27日下午,车牌为“赣C0M***”的车主黄某来到潮惠高速河婆站,主动向工作人员坦承其在2020年5到9月期间,利用“大车小标”逃费的行为,并积极配合稽查人员核对数据,现场缴纳了76次逃费所欠通行费15000多元。
“幸好你们国庆期间向我普及了交通失信的严重性,还给机会我消除这个失信行为,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了。”车主黄某向现场的工作人员表示。
编辑 范锦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