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党校举行理论研讨会,专家学者建言贯彻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读特记者 杨丽萍
2020-10-22 08:11

10月20日,市委党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理论研讨会。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以“落实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为主题,为深圳应该如何推动综合改革试点早见实效建言支招。

“这次《实施方案》与40条首批授权清单一并出台,使改革‘两步并做一步走’,从改革的方法论层面来说是一大亮点,缩短了改革措施落地的周期。”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郑秀玉发言时认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特别是综合改革是深圳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意义重大。“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我们肩负着改革重任,而今天的改革与40年前遇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改革完全不一样,面临的挑战更大、压力更重,需要特区党员干部更加鼓足改革干劲,创新改革方法,勇于攻坚克难,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

科社教研部教授王连喜认为,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一直以改革为主轴,改革的赋权既要考虑政策层面也要考虑职责层面,还要考虑在制度创新、道路开辟过程中自主权的释放。政治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宋晓东认为,“综合改革更核心的是从全要素角度形成一种制度建设,来匹配经济基础内涵所发生的深刻变化。”

“创新未有穷期,发展永无止境。”决策咨询部主任、教授申勇表示,今天,深圳面临着新的挑战,对外开放遭遇反全球化和保护主义逆流,供应链创新链面临着“卡脖子”风险。这就更需要进一步弘扬特区精神,紧抓《实施方案》出台机遇,用好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如此就一定能早日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和全球标杆城市,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道路上创造更大奇迹。

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李伟舜表示,40年来,深圳法治一步一台阶,法治成为城市名片和核心竞争力。深圳应发挥好法治的更大优势,做好法治先行示范,落实好中央“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方向,服务好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继续勇当尖兵,努力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的国际化大都市。

公共管理学教研部副教授张永会认为,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是深圳能够取得辉煌成就的核心因素之一。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隆重庆典之际,深圳发布了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新时代深圳精神”。在落实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过程中,一定要高度重视特区精神、深圳精神的继承和发扬,谱写改革发展新篇章。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杨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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