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可在中山市参加高考,需满足六个条件

中山日报
2020-10-12 21:00
摘要

2021年高考报名将于下月启动。10月12日,中山市招生办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2020年高考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

2021年高考报名将于下月启动。10月12日,中山市招生办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2020年高考的具体要求作出规定。

需满足学籍等六项要求

《通知》明确,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中山市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欲在中山市报名参加2020年高考的应届随迁子女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就读学校未设报名点的应届随迁子女(技师学院、启航技工学校、中港英文学校、工贸技工学校)和往届随迁子女在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


▲今年中山考生参加高考。(资料图片)

资格界定时间划定

《通知》还明确了社保、居住证、学籍等要求的时间计算问题。

拟2021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31日。

拟2021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8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提交审核时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21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城市的予以认定。

关于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21年在中山市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提供父亲或母亲处于有效期的《居住证》,可认定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提供在社保管理机构办事大厅打印的父亲或母亲社保医保缴交清单,可认定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合法稳定就业。(▼扫描二维码了解《通知》详情)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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