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检查小区内垃圾分类投放情况
10月9日,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组织各街道执法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当天上午9时40分许,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新安街道综合执法队员来到新安街道滨城新村安乐花园进行执法检查。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因未按照要求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被现场处罚1000元,并责令整改。这是《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宝安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记者现场了解到,由于滨城新村的物业管理方未按要求配合市、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今年9月30日,执法队已经对其开具了第一份整改通知书。10月6日,执法人员进行第二次巡查时,发现该小区仍未整改到位,该情况已经违反了《条例》第20条第1款第3项,根据《条例》第67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10月9日,决定对该物业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
据悉,9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垃圾分类执法组织领导,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1+10”专题会议对垃圾分类执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推进,组织区、街道全体执法队员开展垃圾分类执法专项培训,印发了《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模板》供各街道执法队参照使用,成立区局联合督导组到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联合督导工作。在今年9月警示执法月期间,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4853人次、执法车辆3997辆次,检查投放点位8863个(次)、存在问题的点位4773个(次),检查垃圾收运车辆46台(次)、垃圾处理企业7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756份,排名全市第一,为全面开展执法处罚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9日开展的全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中,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35人次、执法车辆107辆次,检查投放点209个、垃圾收运车辆2台、垃圾处理企业1家,立案处罚205宗,罚款241300元。据了解,当天行动呈现两大特点,一是执法处罚力度大,处罚案件数量及罚款金额均居全市第一,其中处罚10万元以上的案件2宗;二是执法对象覆盖面广,被处罚对象涵盖投放义务人、管理人、垃圾收运企业等违法主体,其中处罚投放义务人(个人)174宗,处罚物业小区、城中村、企事业单位、集贸市场等投放管理人27宗,处罚厨余垃圾产废单位2宗,生活垃圾收运企业2宗。值得一提的是,新安街道开出全区首张罚单,西乡、沙井街道各开出10万元全区最大罚单。
下一步,区城管执法系统将持续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辖区所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收运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坚持以执法促习惯养成,确保生活垃圾分类落地见效。与此同时,加强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监管,建立垃圾分类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垃圾分类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将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信息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垃圾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姚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