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公证协会 关于开展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深圳市公证协会于九月份进行了全市公证书质量检查。此次检查活动重点抽查涉及委托、继承、涉外民事、股东大会公证、证据保全公证、遗嘱公证、经济合同类公证等公证事项。据悉,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在此次公证文书质量检查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无发现错假证,抽查卷宗的评定结果均为优秀、良好,无不合格卷宗。宝安公证处在此次检查活动中表现优异,不仅展现了宝安公证处一贯严谨的工作态度,也很好地见证了宝安公证处在公证质量管理的成效。
一是注重强化公证人员的公证质量意识。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直接关系到公证行业的形象和声誉,关系到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关系到公证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为此,宝安公证处时刻提醒公证员及公证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不断增强公证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从思想上夯实质量意识基础。
二是正确处理改革与公证质量关系。深圳市的公证机构原本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分配模式基本一致。但近几年来,随着公证机构的改革,深圳市公证体制出现了多元化的局面,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备案制的事业单位,有改为法定机构的,还有合作制公证机构。不同体制的公证机构,收入分配模式也不一样。宝安关注处坚持公证服务的非营利性,公证工作多注重社会效益,如免费为宝安企业办理不可抗力公证、为65周岁的宝安户籍居民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等。
三是发挥团队精神,筑起公证质量防火墙。近年来,公证造假有上升趋势,由于公证员独立受理公证案件,一些造假的当事人被某个公证员揭穿后又到其他公证员处申办公证,其他公证员一不小心会因此被受骗。为此,宝安公证处始终强调团队精神,当某位公证员遇到冒名顶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当事人时,要通过电话、微信、办证系统等方式及时通知其他公证员,避免不知情的公证员上当受骗。此外,针对“假人假证”的识别,宝安公证处除了利用读卡仪、人脸识别设备外,必要时将由2人以上公证员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识别,有效防范、化解公证质量风险。
四是加强公证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为提高公证员及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宝安公证处采用自学及集中培训的方式,引导公证员及工作人员学习公证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各类业务指导意见及法律法规,通过定期举办业务研讨会、业务培训,加强公证员及工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公证员的办证能力。
五是健全和完善公证质量管理制度。一是实行继承案件首问负责制,宝安公证处规定对首次接待的公证员实行首问负责制,确保继承公证办理质量。二是坚持调查核实制度,对于继承案件及处分财产的公证案件,宝安公证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等材料,通过发函、电话沟通、现场询问、委托调查等方式核实相关证明的真实性。三是坚持处务会议讨论案件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将交由处务会议讨论。四是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审批人在审批案件时认真负责,仔细审核,严格把关。对主办公证员承办的案件及授权公证员审批的案件,宝安公证处将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互查,一旦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公证质量是公证事业的生命线,宝安公证处将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在不断以高质量的公证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编辑 梁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