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火锅宴“烫”伤八年情谊 龙华区人民调解员巧施妙计重连挚友心

08-20 07:58
摘要

龙华新闻记者 吴雪平 通讯员 张升兴 刘翊晗

“医生说伤口可能留疤,我这后半辈子怎么见人?”小庆攥着二级烫伤诊断书,声音因愤怒剧烈颤抖。对面的小文埋着头,额前的碎发遮住泛红的眼眶,指节捏得发白:“我不是故意的……可你要二十万,我实在拿不出。”这场剑拔弩张的对话,发生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人民调解室里。谁能想到,引燃这场纠纷的,竟是盛夏夜里一场本应盛满欢声笑语的火锅宴。


小文与小庆大学时住同一宿舍,是相识八年的挚友,不久前,共同好友小江乔迁新居,特意邀请二人到家里吃火锅暖房。小江在调解中描述,小文酒量本就一般,当天连干了六瓶啤酒,说话渐渐含糊不清,“他起身想去洗手间,因为脚下发飘,胳膊肘一下子撞到了电磁炉上的火锅盆”,沸腾的红油汤汁泼洒而出,小庆躲闪不及,滚烫的液体瞬间浸透了他的短裤,顺着大腿往下流。


送医后,小庆被诊断为深二度烫伤,面积达体表的8%,仅前期治疗费就花了1.2万元,医生告知伤口愈合后可能留下永久性疤痕。


首次协商,小庆提出20万元赔偿,包括后续祛疤费用、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小文则认为意外并非故意,自己刚买了房,每月要还房贷,最多只能承担5万元。负责调解的调解员和调解社工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先让两人分开,各自倾诉内心的纠结。


经过梳理,调解员和调解社工意识到,这场纠纷的核心从来不是“多少钱”,而是“情分被伤透了”——小庆觉得小文不够重视自己的痛苦,小文则觉得小庆不顾多年情谊狮子大开口。于是,他们决定采用“法律+情感”双轨调解法:调解社工先向小文出示《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让他明白法律层面的责任边界;同时拿出小庆的医疗账单等数据,逐笔核算合理费用。


这时,调解社工展示了一张老照片——那是三年前三人毕业旅行时的合影,照片里的小文和小庆勾着肩膀,在海边笑得一脸灿烂。“那天小庆突然发烧到39℃,是小文背着他走了两公里找医院。”调解社工轻声说着照片背后的故事,“你看当时小文累得满头大汗,却还对着镜头笑,说‘哥们不能丢下你’。现在这份情谊其实还在,只是被伤痛和焦虑盖起来了。”这句话像钥匙,打开了两人尘封的记忆,让二人红了眼眶。


最终,在调解员和调解社工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协议。签字时,小文主动握住小庆的手:“等你好了,咱们再聚一次,我请你吃清汤锅,再也不碰红油了。”小庆眼眶微红,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背:“到时候少喝点酒。”这场持续两个月的纠纷,在调解员的巧妙引导下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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