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商业往来中,不少员工存在“收取回扣属行业常态”“公司未受损失”等错误认知。然而,收回扣在法律层面可能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范畴。公司可以依法追究涉事员工法律责任,涉事员工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本期《律师大V说》邀请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何阳律师来解答以下问题: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员工怎么界定合法收入?公司又如何维权取证?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关键认定要素是:职务便利和单位财物。可以说,如果客户给予这笔钱,是基于你代表公司的身份所形成的交易机会或影响力,这笔钱就可被认定为“应归单位所有”,个人占有即涉嫌犯罪。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
在实践中,如果存在以下几种常见情况,极容易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
1. 收取客户“返点”,未告知公司,金额持续累积
如:你为公司达成销售,但私下与客户约定“每成一单你提我返点3%”,公司不知情。
2. 客户送礼转账,表面“感谢”,实际是采购条件
如:客户发红包、转账、送高价值礼品,为换取你的“默认报价”“快速下单”等权利。
3. 通过他人账户代收客户回扣,事后再转为自用
如:客户转账到你配偶或朋友账户,事后你取现消费,避开公司财务审查。
三、真实案例:深圳业务员收返点60万,被判缓刑一年半
李某是深圳某机械公司的销售员,3年内为公司谈成数十笔设备采购订单。在此期间,他与客户口头协商,每笔订单从客户处收取返点2%-5%,累计收款60多万元,未上报公司,也未在合同中体现。
后因公司高层变更,有人翻查客户回访记录,发现异常。客户供述“这钱是正常操作,李某之前一直收”。
最终,公司报警,公安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在律师介入下,李某认罪认罚、家属退赔全部款项、公司出具谅解书,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四、提成还是职务侵占?必须知道这些界限
1、公司知道并明确同意的个人提成,不属于职务侵占;但默许≠免责,最好有书面明确约定。
2、客户因私人关系给予小额礼品或红包,低频小额且与合同无关,通常可免责,但需慎重保留边界证据。
3、如收款不走对公流程、金额大、行为反复、客户能作证你“代表公司收钱”,极易定性为“职务侵占”。
在法律层面,员工并非自雇人员,也非客户代理,其法律定位是“代表公司行使交易权利的员工”,个人不得利用职务身份谋取私利。
五、公司想要“维权”,应当如何取证与追责?
若发现员工存在疑似侵占的行为,企业应当:
1、保留内部记录(聊天、邮件、交易痕迹)。
2、回访客户确认员工是否存在“返点”“回扣”行为。
3、通知员工配合调查,明确要求退还相关款项或说明用途。
4、必要时提起民事索赔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切记:企业及时保留完整证据链是取证与追责的关键动作。
何阳律师提醒,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时贪念可能换来刑事追责,商业回扣是绝对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伊诺 二审 许家宜 三审 詹婉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