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强调凝聚合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07-29 07:37
摘要

光明新闻全媒体记者 熊丹丹


7月28日,光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邀请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曹海雷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圳探索”主题进行授课。区委副书记、区长邱浩航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晓东,区政协主席黄伟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华伟等参加会议。


曹海雷是司法系统的资深专家,长期奋战在法治工作一线,组织起草《深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方案》《深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圳市关于加快企业合规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等多个全市重大法治领域文件,具有深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学习会上,曹海雷系统阐释了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详细介绍了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践历程和丰富经验,并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深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作出光明贡献。要聚焦关键环节,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上进一步下功夫,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上进一步下功夫,在优化服务、提升效能上进一步下功夫,深化“统筹执法+扫码入企”光明模式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持续擦亮“光明店小二”“光明政帮办”等企业服务招牌,为各类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推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会议强调,要强化法治保障,凝聚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要提升法治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区法治水平和能力;要完善制度体系,对标国内外先进城区,依托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用好《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的法治督察和效能监察,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畅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营造全社会尊重、遵守、共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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