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创新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丨理论周刊

孙照吉 李青
07-28 07:43
收录于专题:理论周刊

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委机关报,改革开放的窗口

摘要

当前,国际贸易秩序和多边贸易体制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面临的外部环境急剧变化,贸易摩擦进入高强度阶段。4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7月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着力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畅通出口转内销路径,培育一批内外贸优质企业。将外贸出口与内贸消费有机联动,在生产、流通、销售和服务等环节高效衔接与协同发展,整合配置两种资源,国内国际市场顺畅切换,有助于缓解外需疲软带来的不确定性,也有利于引导更多优质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匹配。

在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示范区,整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会展中心等资源,打造覆盖进出口、批发零售、电商交易的全链路平台,是建设融合型流通平台的路径之一。图为忙碌的深圳港西部港区。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伟文 摄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是长期战略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不仅是面对外部冲击的临时性措施,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长期战略。

近年来,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我国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2022年12月,商务部等14部门将广东、江苏、浙江等9个地区作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挥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作用 助力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的意见》;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将提高内外贸一体化水平作为提振消费的三十条举措之一。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也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积极落实内外贸一体化。至2024年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完成80%的试点任务,形成了一批成功经验,并选出10个典型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内外贸规则制度进一步衔接,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83%;8.7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内外贸一体化经营,同比增长6.3%,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7%,其中2200多家进入全国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名单。

内外贸一体化面临的制约因素

内外贸一体化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

一是内外贸制度体系存较大差异。内贸和外贸存在不同管理体系,导致企业在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税收政策、监管方式等方面内外有别,影响企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增加企业内外贸切换的制度性成本。

二是产品标准不够统一。内外贸在产品标准、检验检测、绿色认证等方面尚未实现充分统一,尤其在食品、医疗、电子产品等领域差异突出。外贸企业普遍遵循欧盟REACH、美国FDA认证等国际标准,而内销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QB),导致企业为同一产品分别设立生产和检测体系,增加企业运营成本。

三是市场渠道对接困难。国内外市场渠道对接一直是内贸企业转外贸、外贸企业转内贸面临的困境,外贸订单多为定制化大批量采购,内销则需更灵活的生产排期与物流配送,产品匹配和库存管理难度大,制约企业转型意愿。尤其是中小企业,缺乏跨境电商、境内销售网络、线上营销能力,难以实现内外市场快速切换。

四是融资政策支持不足。内外贸企业在融资渠道、保险支持等方面的待遇仍存在差异。国内消费端所需的渠道建设、品牌宣传、仓储配送等投入巨大,但相关信贷产品门槛高、周期长,使企业面临较大资金压力。许多传统外贸企业在开拓内销市场时,难以获得针对性的金融产品支持。

五是人才与数字化能力短板明显。部分企业缺乏既懂国内市场规则、又具备跨境业务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内外贸融合需要高度的数据互通、供应链协同和信息集成能力,而不少传统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难以支撑高效统一的运营体系。

五方面改革创新推动内外贸一体化

为打破内外贸相对分割格局,协调内外贸管理,需从制度整合、标准统一、渠道融合、金融支持、人才与数字能力建设等方面系统改革创新。

优化内外贸制度衔接。梳理和调整妨碍内外贸一体化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堵点,健全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制度体系,降低企业市场转换制度成本。利用商务部牵头的“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与政策协同机制,推动企业注册、认证、信用、报关、结算等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业务流程无缝衔接与协同监管。探索设立“内外贸一体化企业”认定机制,对同时开展内外贸业务的企业给予税收、监管、通关等综合便利政策。进一步优化海关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和认证工作机制,支持AEO制度互认交流和宣传推广,对具备出口资质的企业,在符合国内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简化内销市场准入程序。深化检验检疫国际合作,积极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联网核查。

完善标准规则统一与互认。开展内外贸标准认证衔接调查,加强国内国际标准比对,着力提升国内外标准一致性。针对食品、医药、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整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制定国家统一标准目录,明确标准适用边界和转换规则。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流程,加强出口转内销产品CCC认证绿色快速通道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快外贸产品获得CCC认证资质进入国内市场的速度。整合内外贸产品检验检测资源,建设统一检测认证体系,实现认证结果互认。推进“国际认证+国内备案”制度创新,允许部分国际检测结果直接适用于国内市场准入,降低企业重复检测成本。支持专业机构提供“同线同标同质”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鼓励采信“同线同标同质”认证结果。设立国家级标准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查询、对接、应用和培训服务。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国际标准体系构建和国内标准国际化制修订,对重点领域标准进行外文编译,拓展“湾区标准”清单并利用港澳优势转换为“国际标准”,帮助企业降低国内外市场切换成本。

深化内外贸市场渠道融合。加大力度持续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鼓励国内商贸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搭建外贸优品拓内销平台。发挥“电商平台+外贸优品”优势,根据企业的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推动各类电商平台开设外贸优品“线上专区”。建设融合型流通平台,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内外贸一体化示范区,整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物流园区、会展中心等资源,打造覆盖进出口、批发零售、电商交易的全链路平台。加强品牌建设和分销网络,推动外贸企业拓展内销渠道,在大型商超、重点商圈、步行街设立“外贸优品专区”。鼓励地方政府培育区域品牌,推动“出口品牌本地化”,提升企业品牌附加值与消费认同度。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内外贸融合的金融产品,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运用,优化信用保险承保条件,发挥信用保险支持作用。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稳步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通过设立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加快产品改造,对外贸企业参与内销展会提供一定比例的展费资助。加强物流与供应链协同服务,整合海关、铁路、航空、港口等资源,推动建设“全球+本地”一体化物流服务网络。支持建设“海外仓+国内集散中心”联动模式,提升企业库存管理与多市场响应能力,降低内外贸商品流通成本。提供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立国家和地方“内外贸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政策咨询、标准对接、市场对接、订单撮合、数字化工具等一站式服务。

提升数字化和人才培养水平。推进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覆盖生产、订单、物流、财务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内外订单数据协同。鼓励企业建设面向国内外市场的产品创新体系,根据国内外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开展柔性化、定制化研发。大力引进和培养熟悉国内外法律、市场环境、渠道建设、仓储物流、管理运营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设置跨境电商、数字营销、双语运营、贸易法规等课程体系,推动高校与企业共建内外贸一体化实训基地。

(作者分别为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广东国际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甘霖

(作者:孙照吉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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