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深圳海警局侦办的某走私冻品案已宣判,涉案人李某某等11名被告人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
2023年3月11日凌晨,海警执法员在担杆岛北侧海域查获一艘涉嫌走私冻品船舶。经侦查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招募、指使王某等人驾驶该船舶,从广东省内某船厂出发,经涂改船体标识后,航行至香港某货柜码头装运冻品。在准备前往内地沿海地区分销冻品途中,被海警执法员要求停船接受检查。该犯罪团伙拒不停船,意图折回香港海域,但最终被追击截停带回调查。
经核查,涉案船舶共运载29个集装箱,箱内装有约669吨产地不明且未获“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许可”的走私冻品,主要为牛肉、牛肚、猪肚、鸡翅等肉类制品。此类未经合法检验检疫的冻品若流入市场,将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对此,深圳海警局成立专案组,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历经6月,辗转多地缜密侦查,通过深挖扩线,终于厘清团伙成员组织架构,摸清犯罪团伙的作案模式,并于同年8月将幕后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抓捕归案。
此案的成功侦破,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该局表示,将持续加强海上巡逻管控与情报分析,深化与检法机关的执法协作,对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图片由深圳海警局提供)
编辑 李斌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桂桐 三审 余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