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在首届美丽中国宣传周活动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围绕2025年国际环境日主题“美丽中国我先行”,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和学校等,于近期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作共治机制”发布及普法宣传等多项活动,为“山海连城绿美深圳”建设助力加油。
联合共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作共治机制
为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常态化协作机制,破解生态共治和修复难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龙岗区2025年国际环境日宣传活动上,龙岗法院联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龙岗区水务局、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共同签署的《龙岗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作共治框架协议》,发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作共治机制”,并首次系统整合全区8大生态修复基地资源,发布了“生态修复基地全景地图”,共同构建科学修复、多元共治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根据协议,四家单位通过机制共谋、基地共建、生态共护等深度合作,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新路径,共同建设集预防、修复、宣传、教育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助力提升辖区内河流、湿地、市政公园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治理水平。协议对各单位之间的合作机制、合作内容,特别是对共同搭建协同共治平台、生态损害赔偿与替代性修复衔接配合机制流程等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定。
在合作机制方面,四家单位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针对生态损害评估、修复方案论证、替代性修复方案等进行定期会商,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技术支撑,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将符合替代性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案件纳入替代性修复案件库,水务、城管部门将管理权限范围内且有生态修复、景观提升等需求的河流、水库、人工湿地、市政公园、公共绿地等纳入生态修复基地需求清单;通过案件复查、实地勘查等形式,加强对生态修复效果的跟踪评估,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生态修复阵地网络。
在合作内容方面,四家单位共建生态修复基地,形成“一地一特色,全区成矩阵”的生态保护格局;联合其他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探索创新“劳务代偿”“异地修复”“碳汇补偿”等新型替代性修复方式,丰富责任承担形式;构建“司法联动+行政协同+公众参与”三位一体生态法治教育体系,多形式搭建全链条教育平台;整合专家资源,以专业“智囊团”赋能全流程技术支撑,形成“案件办理-专业评估-修复跟踪”的案件复查闭环管理体系,保障修复实效。
普法进社区引导渔民共同守护家门口的碧海银滩
近日,广东省首个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专门化法庭——龙岗法院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联合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大亚湾海事局、深圳大学等单位,先后走进大鹏新区东山、东渔、新大三个社区,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等形式,向近百名渔民宣讲关于捕捞行为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们厘清非法捕捞的法律红线,引导渔民共同守护家门口的碧海银滩。
当前正值禁渔期,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法官汤明泉选取刑法中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渔民们详细解读了法律规定,并结合本法庭办理的几宗非法捕捞水产品典型案例,分别从禁渔区、禁渔期、禁用工具或方法、情节严重性等方面,以“行为+法条+法律后果”的讲解模式,用通俗浅显的语言进行剖析,让渔民们对捕捞行为的法律边界有了更直观清晰的认识。
普法活动结束后,渔民们纷纷感慨:“以前祖祖辈辈都是这么捕鱼,现在我们明白了守法捕捞既是给子孙留‘渔’地,也是为自己避灾祸。”
在孩子心中播下“美丽中国我先行”的种子
日前,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施东辉应邀到龙岗区平安里学校,在该校“寻梦学生讲堂”为100余名二年级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环境资源普法课。
法官通过互动问答、视频图片展示等多种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了生态环境的概念、生态文明理念,普及了爱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环境、绿色出行等环保知识。小课堂还向同学们展示了豹猫、虎纹蛙、沉香等多种受保护的动植物,配合以生动有趣且富有教育意义的讲解,让同学们直观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保护好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法官还通过解析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作为一名小学生应该如何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遵纪守法、爱护保护环境,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里播下了“美丽中国我先行”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