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深圳市交警局罗湖交警大队查获一辆自带"烟气"的轻型货车,目前已对司机依法进行处罚。
24 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罗湖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罗沙路开展交通综合整治行动。10 时 44 分许,一辆车牌号为粤 B***52 轻型货车行驶至罗沙路—罗芳路口时,民警发现该货车尾部不时冒着黑烟存在异样,于是快速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并对其做进一步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存在尾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违法情况。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 35 条,执勤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余某予以罚款 500 元处理,并要求其做好整改,加强车辆检查维护,确保上路安全。
据悉,"黑烟车"是指机动车排放尾气超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其他明显可见物的机动车。超标排放不仅污染城市空气环境,更对人体呼吸系统造成危害。
罗湖交警呼吁市民,发现"黑烟车"请踊跃举报,共同营造和守护良好的安全出行环境。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冯进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