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先行先试,深圳持续开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新局面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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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事主体第一端

摘要

南海之滨,改革潮涌;鹏城大地,创新向荣。

南海之滨,改革潮涌;鹏城大地,创新向荣。

从改革试验田,到先行示范区,深圳经济特区自诞生之日起,就被赋予了改革开放试验田和窗口的历史使命。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要求深圳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

四年来,深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重大战略任务,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蹄疾步稳、成效显著。深圳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在《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3)》评估的全国100个重点城市中位列第二,18项经验成果获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11项经验成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面向全省推广借鉴,深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11项法治改革成果入选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典型经验,被国家相关部委面向全国推广,出台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19部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地方性法规,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在全国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获评最高人民法院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在全国率先发布行政复议工作、信用风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等多个地方标准,前海自贸区制度创新指数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一,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仲裁案件金额居亚洲第一、全球前三,深圳首次入选亚太地区最受欢迎全球仲裁地,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仲裁规则入选全球最受欢迎仲裁规则。

深圳立足国家所需、深圳所能,系统谋划和推进法治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改革、引领发展、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不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努力建设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地和精彩演绎地。

坚定不移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

立法创新是孵化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器,也是治理现代化的标尺线。深圳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以立法“领跑”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新兴领域,是深圳立法的“重头戏”。2022年11月,国内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推进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此外,深圳还出台国内首部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国内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国内首部科学城建设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深圳立足发展前沿,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汇集民智,诠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圳完善立法工作配套制度,使立法从“单向决策”变为“双向奔赴”。

2022年1月,国内首个立法协商工作地方标准——《深圳市政协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出台,有效提升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化水平;2024年,深圳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获批设立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圳有了连接基层人民群众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直通车”,“街谈巷议”也可以成为法条中的民生温度,“开门立法”已成常态。

深圳市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获批设立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积极作为刀刃向内依法行政,明确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

一直以来,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持续领跑,生动诠释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先锋担当。

法治政府建设,关键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权力“瘦身”,精简提质。2024年,深圳稳步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优化调整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大幅精简议事协调机构,市、区两级精简比例分别达86%、80%。在全省率先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规范,发布《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工作指引(试行)》,有效解决行政决策事项认定难题。

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智囊”作用,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2024年出具法律意见1078份,审查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393次,审查合同387份,为西丽高铁枢纽等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供高质量法律支撑。区和街道以及有行政执法职责的市区政府部门共计298家单位设立首席(总)法律顾问,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近年来,深圳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4年,深圳举办“沙场秋点兵”——“执法深较量 品质圳提升”首届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活动,通过“场景式执法”等实战化竞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深圳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技能竞赛活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深圳以创新的力量,开创执法监督新模式。2024年8月上线全省首个行政执法监督码,在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开展试点应用,推行“扫码入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应用企业已超一万家,有效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问题,成效显现。以深圳光明区为例,2025年以来,入企次数由3323次减少到1135次,下降了65.84%。

深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由市、区两级政府行使,全市的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71家精简为10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更加公正、高效、便民。2024年,深圳市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首次破万宗,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成效再上新台阶。一是行政复议首选率高。2024年行政复议首选率达86%,复议案件量远超同期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量。二是行政复议纠错率高。2024年全市受理后办结案件直接纠错率为3%,调解和解成功率为32.84%。三是行政争议化解率高。近90%的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

2025年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官任命仪式。

“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双轮驱动,深圳实现了从“管理者思维”向“服务者基因”的深刻蜕变,以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书写数字时代的“中国之治”。

与时俱进健全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营造公平正义司法文明环境

执司法为民之剑,护公平正义之光。深圳市法院、检察院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在各个领域率先破冰。

为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前端”的堵点痛点问题,2022年起,深圳率先推行“优化诉讼前端”改革,成立全国法院首个“群众诉求服务处”,创新推行12368“一号通办”机制,诉求全口径收集、全周期闭环管理,实现了群众少跑腿、纠纷快解决;市检察院成立12309电话服务中心,整合全市检察机关话务资源,统一电话接听、分流、办理、督办流程,确保每一位群众来电均有接听,需要办理的事项均通过工作系统及时派转至承办人,实现“件件有回复”。中心建成以来,累计接听群众来电81630人次,及时响应率达96.97%。

在深圳,司法改革与科技发展相得益彰。深圳法院推动人工智能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2024年6月上线全国首个司法审判垂直领域大模型,率先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实现了全流程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引领时代的司法审判新模式在深圳初步形成。

深圳法院率先启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

深圳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保护以及罪错和被侵害未成年人精准预防工作体系,全力做实“检护民生”,率先探索构建海洋检察保护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司法为民,破局而立新。深圳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司法公正的标尺,以制度创新释放治理效能,以科技革命激活司法动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中国式现代化的壮阔征程。

创新思路做优公共法律服务,用法治呵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真正的法治文明,并不总是高居庙堂之上,而是在市井巷陌间生长壮大。

近年来,深圳持续建设覆盖全市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出台全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行动方案,在市司法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职部门,以市政府名义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开辟“i深圳”公共法律服务专区,编制公布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全省率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园区服务企业,建成全省首个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810个,能够面对面、“一站式”地为市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各项法律服务,并有效对接广东法律服务网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初步构筑了“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以法治筑牢城市治理现代化根基,以数智赋能加快平安建设“进度条”,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公民学法守法的内生动力,让法治信仰浸润深圳每一处城市肌理。目前,深圳已建立“八五”基层普法联系点40家,构建了多元主体协调联动体系;坚持“需求导向+精准供给”的普法新机制,开展普法益企行,集聚资源全链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布《关于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打造深圳民法公园、深圳宪法公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星级基地65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既“广撒网”又“精聚焦”;破除基层治理碎片化、粗放化、被动化困局,组织广大群众有序参与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法治实践,建强“法律明白人”这一基层善治“主力军”,全面落实深圳“法律明白人”国家试点任务。

深圳以基层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创新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打造高效精准的“城市安全网”。深圳成立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构建“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处置能力;深圳公安建立失联人员查找中心,首创合成作战查找失联人员模式,找回失联人员成功率达99%。

2024年,深圳出台《深圳市关于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细分行业提出一系列发展支持举措;举办全国首个集全产业链、全场景、全生态覆盖的深圳首届法律服务博览会,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为主题,开创法律服务集成供给新范式;推出全国首部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导文件——《深圳市公证机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指引》。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深圳持续开展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2022年11月上线全市“民意速办”一体化平台,推动民生诉求全流程闭环管理,为解决“投诉难”难题提供了深圳经验。深圳公安将“局长信箱,接诉即办”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把手”工程,24小时轮班运作,截至2025年5月累计为群众解决各类具体问题7.1万余个。深圳市场监管部门着力遏制城中村水电燃气违规加价行为,2024年相关投诉举报量降幅达93%。

深圳公安将“局长信箱,接诉即办”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一把手”工程。

筑牢社区矫正防线。深圳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常年保持0.6‰以下,与大湾区五地市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流动和检察监督机制,创新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住院式”检查模式,探索“社区矫正专员”模式协助合规审查,成立“社区矫正执法检查队伍”“社区矫正学院”提升业务水平,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架起“法治渡桥”。

当“枫桥经验”绽放湾区新姿,深圳用行动诠释了“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深刻内涵,绘就一幅知法守法用法的生活画卷。

真抓实干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一座城市吸引人才与投资的“梧桐树”。深圳始终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核心竞争力,营造公平良好的竞争秩序。

2024年5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有迹可循”,为政策的出台提供了可靠依据。

完善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有利于激活市场“新陈代谢”的生命力。深圳以制度创新破冰探路,于2021年率先出台中国内地首部个人破产条例,率先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设立首个破产法庭及破产事务管理署,发布首个个人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指引,促进诚信市场主体“经济再生”。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改革项目”入选 2024 年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制度基石。依托首部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率先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22年10月,深圳首创“全流程嵌入式”技术调查官工作模式,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深圳在全国首次将算法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率先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全流程服务体系,为产业“走出去”构筑起知识产权“防火墙”。拓展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支持引导公证机构为区域内商标的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保护,全市3家公证机构入选首批“广东省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

深圳以“合规”为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迈向更高台阶。2023年3月,深圳印发全国首个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关于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实施意见》;2024年1月,深圳发布全国首部企业建立首席合规官制度的专门指引性文件——《深圳市企业实施首席合规官制度工作指引》;2025年1月,全国首创数据交易“3×4动态合规体系”,为企业合规治理提供全方位支持。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深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三化一对照”思路,全方位深层次打造高水平营商环境,连续4年获评“营商环境口碑最佳城市”,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模拟评估进入全球前20,成功入选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累计迭代推出1500余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2024年全市新登记经营主体56.2万户,平均每月新增经营主体近5万户,累计总量440.4万户、居全国城市首位。

锐意开拓护航企业“走出去”,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高地加快形成

深圳将涉外法治建设纳入法治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率先制定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率先建立联动47家成员单位的涉外法治统筹机制。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指引(2025)》,为外商来深投资、兴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信息和资源,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信息、有引导、有支撑的高水平法律服务。

《深圳市涉外法律服务指引(2025)》。

深圳法院以制度创新破解跨境司法协作难题。2021年5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入选全国首批跨境破产协助试点法院,成功办理首宗跨境破产案件,在全国首次实现破产管理人跨境执业;2022年7月,深圳龙华法院建成全国首家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集中管辖全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家事案件,跨境家事纠纷调解撤诉率达到85%以上;设立深圳检察涉外法治研究院,最高检在深圳设立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

作为改革开放窗口城市,培育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势在必行。深圳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并在全省率先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2024年7月,广东省第一家中外律所联营办公室在前海落户;截至2025年5月,深圳累计引进10家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驻深圳代表处,设立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编织起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法律服务网络。持续加强和创新涉外公证法律服务,指导推动公证机构在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为中国企业和公民国际知识产权申请、转让、许可和国际诉讼、仲裁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2024年,全市公证机构办理涉外公证近8.4万件,其中涉外经济类公证近2200件。全面响应司法部、外交部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要求,全市5家公证机构入选司法部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视频业务累计覆盖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4个国家,及时、便利、经济地解决海外中国公民、中资企业的公证服务需求。

如果说法律服务机构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勤务兵”,那么仲裁机构则是国际规则博弈的“主战场”。深圳国际仲裁院实现深化国际化,成为国内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商事仲裁机构。2025年5月,深圳首次入选最受欢迎的全球五佳仲裁地,国际仲裁院规则入选最受欢迎的十佳仲裁规则,深圳涉外法治建设赢得国际认可。

深圳着力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平台,连续两年举办华语律师大会(华语律师深圳行),2024年聚集来自全球40多个国家的华语律师、港澳台律师、深圳律师、企业法务等共计500余人,签署“全球华语律师合作网络”共建协议,发布上线“法律服务全球通”,建立“24小时在线护企”机制,为中国企业出海构筑起全天候、全链条的国际化法治护航体系。

专业人才的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基石。深圳首次将法治人才纳入全市“十大人才奖励”单独序列的奖励对象,面向全球开展涉外法治人才专项遴选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组建全市涉外法治人才库,首批遴选涉外法治人才80名;组建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新锐人才库,纳入律师合计645名;组建涉外法治服务团,遴选涵盖国际贸易、国际投融资、民商事诉讼等八个领域专业律师106名,深圳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日趋壮大。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挂牌成立,全力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法律人才,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从制度创新的“四梁八柱”到人才战略的“源头活水”,深圳涉外法治建设服务国家战略,赋能企业发展,成为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生动写照。

风正时济,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加鞭。深圳法治建设的铿锵足音,正激荡着中国式现代化深圳实践的时代强音。深圳的法治实践深刻昭示,在改革开放深水区,唯有以法治思维疏浚治理堵点,用制度创新激活发展动能,才能让改革于惊涛中稳舵,让发展在风浪中前行。

风劲帆满图新志,法治扬帆正当时。未来,深圳将继续以“闯”的锐气、“创”的智慧、“干”的担当,奋力谱写法治先行示范新篇章,持续奏响“春天的故事”,让更多“深圳经验”升级为“中国方案”,奋力书写改革与法治同频共振的时代答卷!

(作者: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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