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税收共治任重道远
姚轩鸽
2020-09-22 08:35

要实现税收共治任重道远,既有沉重历史包袱需要放下,又必须直面严峻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压力,必须志存高远,负重前行,并长期坚持和奋斗。

当时间进入21世纪20年代,现代化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最强音。税收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如何通过共治税收现代化,显然也成为时代性的呼唤与重要课题。

何谓税收共治?顾名思义,是指国民与国家共同治理税收活动。或者说,税收共治意味着国民与国家共同治理公共产品生产与供给之公共资金的筹集活动。具体是指国民与国家共同治理他们之间就公共产品交换价款缔结、履行契约的活动。毋庸置疑,现代税收共治既不同于封建时代的君臣共治,也不同于皇帝专权下的官吏共治,它是主权在民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下的国民与国家共治。终极而言,则是指全体国民主导下的税收共治。

而税收共治所以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与途径,理论上,是因为税收共治既有助税收治理终极目的——增进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福祉总量的实现,有助于每个国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满足,也有助全体国民高满意度公共产品的生产与供给,更有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自由、公正、民主、诚信等现代化理念的全面税制嵌入,同时有助税收共识的达成,并夯实税收共治制度基础。一句话,唯有税收共治可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终极目的,有助国运的兴旺发达,有助全社会和每个国民的福祉一致。

当然,要实现税收共治,并非易事,必须既注重现实的复杂性,又注意实践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必须关照未来的不确定性。一般逻辑或在于,税收共识的凝聚与形成是税收共治前提,制定优良税制并推进是税收共治基本途径,保障税收成果的公正分配与共享是税收共治动力源泉,加速税收信息的融合与共享是税收共治基础支撑。但根本说来,真正的税收共治,一定是拥有自由、公正等核心价值的全民共治。

要实现税收共治任重道远,既有沉重历史包袱需要放下,又必须直面严峻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压力,必须志存高远,负重前行,并长期坚持和奋斗。质言之,既需要在税收共治共识方面用力。即要在税收共识的终极目的、税收征纳行为事实如何之规律、价值及其价值判断等方面达成共识,实现共鸣。也需要遵从税制优化的科学方法,敬畏税收行为事实如何之规律,探求税收共治终极目的,并不断提升税制的优良位阶,为税收共治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更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切实保障保证税收成果的共享。即在征、纳税人之间涉税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上,既要保证基本涉税权利与义务的完全平等分配,也要保证非基本涉税权利与义务的比例平等分配。至少必须尽快摆脱“税负”的“谁负”,以及“事权”与“财权”的划分等狭隘税收公正观的束缚。当然还要理性、科学、有节制地应用现代税收征管技术,力求德、法联动、征税与用税联动、使用与监督联动,既为税收共治搭建好现代技术平台,最大限度发挥现代技术的积极作用,也要防范现代税收技术介入可能带来的异化与风险问题。

(作者系财税学者)

见习编辑 王子烨

(作者:姚轩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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