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同时,《意见》明确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深圳在列。
此次《意见》共提出七大方面17项具体措施:一是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二是完善专项债券项目预算平衡,三是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四是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五是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六是加强专项债券监督问责,七是强化保障措施。其中,明确将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在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方面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提高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提出包括深圳在内的10个省份以及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下放项目审核权限,打通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建立“常态化申报、按季度审核”的项目申报审核机制。
近年来,按照财政部有关地方债发行意见和要求,深圳财政积极致力改革创新和探索先行。2022年,全市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65亿元,包含一般债券11亿元、专项债券654亿元;2023年,全市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627亿元,包含一般债券9亿元、专项债券618亿元;2024年,全市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60亿元,包含一般债券9亿元、专项债券751亿元。专项债券占比在九成以上,债券资金主要投向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卫生健康、文化旅游、保障性租赁住房、市政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
《意见》出台对深圳进一步扩大专项债发行使用规模,推动高质量发展带来多方面重磅利好。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25年,深圳将抢抓政策契机,尽快研究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自主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标准,实现2025年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切实防范专项债券存续期风险,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编辑 李斌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李璐 三审 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