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云南城投被监管责令改正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2024-12-10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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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点|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云南城投被监管责令改正

12月9日,云南证监局下发关于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城投”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云南城投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的情形,云南证监局现决定对云南城投及李映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云南证监局公告截图

云南证监局公告称,经查,云南城投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交易进展的情形。2022年12月26日,云南城投与云南柏丰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柏丰集团”)签订的向其出售云南东方柏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方柏丰”)51%股权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该交易为重大交易。2023年12月26日,上述交易款中的部分债权款逾期,但云南城投未按规定在逾期时披露重大交易进展,直至与柏丰集团、东方柏丰签订《还款协议》时才披露前述债权出现逾期的情况。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云南证监局表示,云南城投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映红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云南证监局现决定对云南城投及李映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前,因上述违规事项,云南城投及时任董秘李映红已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云南城投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地开发、项目投资与管理,注册资本逾16亿元人民币,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10月28日,云南城投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显示,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42亿元,同比增加5.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1577万元,同比减少360.28%。公司总资产约115.31亿元,较2023年末减少6.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13.85亿元,较2023年度末增加1.31%。

报告显示,年初至三季度末,云南城投的净利润同比减少85.73%,原因是股权处置收益较同期减少1.77亿元,根据仲裁裁决冲减预计负债1.25亿元。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60.28%,因2024年新增融资,本报告期较同期财务费用增加。

从股东名单来看,目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05%,公司持有的3.2亿股处于质押状态,627050575股处于冻结状态。

2024年第三季度,云南城投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增开工面积,无新增竣工面积。

销售情况方面,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住宅签约面积1033.05平方米,同比减少78.93%,签约金额1896.37万元,同比减少80.69%。

审读:吴席平

(作者: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穆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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