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主张先生向读特新闻报料热线反映,楼上相同户型的业主装修时将卧室改成了卫生间。为了不让自家卧室“顶”着楼上卫生间,张先生将此情况反映至物业和街道。经多方调解,有关部门督促其楼上业主将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样。对此,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嘉宝强调,业主对专有区域的所有权不包括随意更改建筑规划,行使权利时必须保障建筑安全且不能侵犯其他业主权益。
不敢想!楼上装修将卧室改成卫生间
张先生居住于龙岗区某花园三期。他告诉读特新闻记者,前段时间发现卧室上方有噪声,经咨询得知,楼上邻居自10月8日起开始进场装修,且准备将原本的3房1卫改造成4房2卫;施工设计还包括改变房屋局部居住使用功能,将一个卫生间变为两个,且将局部卫生间马桶及淋浴区扩大至原有卧室区域。
这意味着,张先生家的卧室将要“顶”着别人家的卫生间。“装修可不是‘自己家的事’,他家的改造,可能给我家带来漏水、噪声和墙体开裂等隐患。”为此,张先生开始向物业、街道等有关方面反映投诉此事。
房屋结构图对比
张先生表示,在房屋结构图纸上看到,这样的施工存在几个隐患。首先该卫生间扩建区域无沉箱,无法做二次排水,后续存在渗水隐患及影响楼下居住生活。其次,新砌隔墙没有设置在反梁上方,可能会影响到房屋整体的结构安全。记者也注意到,该小区社区批复的楼上住户的施工内容中,并没有提及拆除墙体以及砌筑墙体的相关事项。
施工批准文件
辖区街道责令业主整改 现已完成
读特新闻记者了解到,张先生将相关诉求反映至辖区街道。坂田街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考虑到张先生楼上邻居房屋改造后可能会影响到楼下住户正常居住,所以街道介入联系帮助住户进行调解。
张先生在多方投诉后,选择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坂田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五和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前往现场对楼上业主进行科普和违规知识讲解,并责令其自行整改。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楼上的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律师:业主权利行使应该符合建筑规划限制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嘉宝在房屋纠纷以及业主维权方面深耕多年。他提到,遇到这种情况的业主,近年来不在少数。张嘉宝认为,业主虽然对建筑物的专有区域享有所有权,但并不代表业主可以随意改变建筑物的内部规划,业主行使专有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张嘉宝强调,对此类情况,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业主的房屋产权是基于该建筑为符合规划的合法建筑,业主取得房屋后不得肆意改变建筑物的内部规划,如果改变规划方案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改变内部结构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果因为敲砸承重墙或者随意改建,导致建筑物出现安全隐患的,情节严重将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等刑事责任。
张嘉宝同时也提到,法律对于房屋专有权的行使也有相应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业主未经批准改变建筑物内部结构,导致建筑物渗水、漏水、塌陷或者出现其他危害邻里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消除危险或恢复原状的法律责任。
张嘉宝对于一些发现邻居随意改变规划等违法行为的,想要维权的业主,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八条规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街道办事处规划土地 监察机构报告。”
二、可以向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进行举报。市、区、街道规划土地监察机构是履行规划土地监察职责的专门机构,依法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对规划违法行为和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一)罚款;(二)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三)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四)没收违法所得;(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也即违法改建的物业如果给邻里造成不便或者损失的,权利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请,要求违法改建人恢复原状。
编辑 黄小菊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