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南山区滨海大道,有两台车辆追逐竞速并发出巨大轰鸣声,车速极快。
接警后,交警迅速展开调查,并成功查获涉事驾驶员及涉事车辆。
经调取公共视频追溯以及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事发当天,涉事驾驶员刘某与王某驾驶车辆在南山区某隧道出口路段相遇后,在限速80公里/小时的滨海大道主干道上,两台车辆相互超越2次、变道穿插、超越正常行驶社会车辆、压实线变道。整个追逐过程长达2分多钟左右,行驶距离约为7.4公里,超速达100%以上。
目前,刘某、王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深圳交警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编辑 刘彦 审读 张雪松 二审 王雯 三审 徐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