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40万元!@深圳人 法院正在悬赏他,有线索请举报→

东莞第三人民法院
2024-09-25 08:00
摘要

近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最高悬赏340万,寻找深圳一男子财产线索。

近日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最高悬赏340万

寻找深圳一男子财产线索

具体如下

公告显示

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

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

并实际执行到位的

按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悬赏举报自2024年9月4日0时起

至2025年3月3日24时止

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

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

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同时,敦促被执行人

立即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有线索的朋友赶快来举报!

编辑 黄力雯 审读 郭建华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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