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万元!宝安区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再加码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丹 实习生 林永润
2024-09-24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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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3万元!宝安区汽车促消费活动补贴再加码。

9月23日,记者从宝安区商务局获悉,2024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第三轮)活动再加码,增加对购买10万元(含税价)以上小汽车新车的补贴。

据了解,此前宝安区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对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内购车并符合参与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开展购车摇号抽奖活动,最高补贴3万元。其中,特等奖50个,每个3万元;一等奖500个,每个1.5万元;二等奖1000个,每个5000元;三等奖3000个,每个2000元。

在此基础上,如今增加一项直接补贴:凡在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9月30日(含)期间,在宝安区参与活动企业处购买10万元(含)-20万(不含)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000元,对购买20万(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汽车补贴1500元。

除了直接补贴,在此期间购车的消费者还可参与2024年9月购车摇号抽奖活动,计划10月组织抽奖,其中:特等奖20个,每个3万元(仅限购车30万元以上的消费者参与抽奖);一等奖110个,每个1.5万元;二等奖670个,每个5000元;三等奖1200个,每个2000元。

为了确保活动的公平性和有序进行,宝安区商务局还详细列出了参与资格要求。参与资格要求如下:

1.本轮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新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新车(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不含营运车和特种车)的个人消费者。

2.个人消费者购买发票(含税价)10万元(含)以上的小汽车新车可参与活动。其中:参与特等奖摇号抽奖仅限于购买发票(含税价)30万元(含)以上小汽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3.新购车辆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

4.消费者需提交材料包括合同、发票、行驶证、身份证、银行卡、预审证明,且消费者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5.该活动与深圳市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等补贴项目不可重复申请。

6.10月以后活动持续开展,具体另行公告;本轮抽奖如未抽中,可继续参与后续的抽奖活动。

7.本公告提及的汽车价格均为含税价。

(受访方供图)

(作者: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 李丹 实习生 林永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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