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检察”联袂出击,医疗损害使用医保基金被成功追回

深圳特区报记者 程赞
2024-09-2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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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记者获悉,深圳市医保部门近期和检察机关合作,成功追偿一宗医疗损害医保基金案

9月21日,记者获悉,深圳市医保部门近期和检察机关合作,成功追偿一宗医疗损害医保基金案。

据悉,2021年,杨某某在某医院住院,并于当月死亡,其医保费用在当时已正常结算。随后,在2022年,经过鉴定中心的评估,确认医院在对杨某某的诊疗中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被认定为次要原因。福田区人民法院在一审中判定,医院对患者死亡损害后果的参与程度为30%。

此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维持了这一原判。市医保局、市检察院积极加强协作,共护医保基金安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将发现的相关线索移送市医保局,并协同配合开展调查。经查,杨某某医保基金支付合计144330.33元,根据医院所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应追回医保基金金额为144330.33*30%=43299.1元。目前,该部分医保基金已全部被追回。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损害行为涉及医保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将医保已支付的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返还。

据悉,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市医保局、市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畅通医保部门与检察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通道,合力调取、排查涉医疗纠纷案件民事判决结果,成功追偿一批民事医疗纠纷案件中涉及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保基金,有效减少基金不合理支出,共护医保基金安全,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根据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已成功追回医保基金73.76万元,涉及12宗医疗纠纷案件。接下来,市医保局将持续深化与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互通,构建长效合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和欺诈骗保行为,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编辑 冯思颖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党毅浩 三审 林捷兴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程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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