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检察院签署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

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梓欣 通讯员 覃莹莹
2024-09-19 23:07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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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落实“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9月14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学术研讨会,并签署《深圳市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协同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标准及干预模式、转介机制等内容。

研讨会上,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张鸿巍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临界预防分级干预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其深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机制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释,并强调该项工作的专业性与协同性。

此次会议将进一步提升光明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干预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下一步光明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对罪错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管束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 欧阳晨煜 审读 刘彦 二审 王雯 三审 何涛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梓欣 通讯员 覃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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