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炉。9月6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以旧换新政策相关情况。其中,在备受市民关注的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电动自行车置换更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多项补贴。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最高可获2万元补贴。
深圳市商务局副局长周明武。
发布会上,深圳市商务局副局长周明武具体介绍了本轮汽车板块的补贴政策。
关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是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给予补贴。
“补贴分两种情形:一类是报废上述两类车,购买符合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另一类是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周明武表示,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国家要求,所报废车辆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关于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个人消费者自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2024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新购新能源车或者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给予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按照分档、分类原则,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16000元/辆,购买燃油车最高补贴15000元/辆。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转让车辆应当于2024年9月5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另外,《实施方案》还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在深圳市内交售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对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元,将推动全市电动自行车更新约25万辆。
周明武表示,上述补贴的具体操作指引、申报通道、注意事项等,都将在商务局官网发布,市民朋友可以关注“深圳商务”公众号了解相关情况。
(图片来自“深圳发布”)
编辑 张克 审读 伊诺 二审 张玉洁 三审 刘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