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优化汽车报废更新审核等方面,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
通知指出,对符合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
根据通知,对符合相关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标准由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7000元,分别提高至2万元和1.5万元。
通知提出,对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均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予以补贴。其中,对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补贴申请,各地按本通知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
通知要求,优化汽车报废更新审核、拨付监管流程,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据悉,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即可按要求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查询进度。
编辑 秦天 审读 匡彧 二审 李璐 三审 林捷兴